南昌象山南路旧改房屋评估价公布 最高价8409元每平方米
1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象山南路沿线旧城改造项目房屋评估价格正式公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定两家评估机构所公布评估价的较高者,作为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最高每平方米8409元。这标志着象山南路旧改项目正式进入签约补偿阶段。
两评估机构中价高者为评估价
据了解,两家评估机构(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和江西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经过30多天的工作,综合考虑房屋区位、建筑结构、新旧等因素测算后,公布了房屋评估价格。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公布的评估价为(单位:每平方米):砖混一类成套8403元,不成套8193元;砖混二类成套8383元,不成套8173元;砖混三类成套8368元,不成套8159元;砖木结构成套8222元,不成套8016元。
江西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布的评估价为(单位:每平方米):砖混一类成套8409元,不成套8199元;砖混二类成套8389元,不成套8179元;砖混三类成套8374元,不成套8165元;砖木结构成套8229元,不成套8023元。
据介绍,本次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将按照不与民争利,让百姓在房屋征收中得实惠的宗旨,在确定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时,按就高不就低(由两家评估公司出具评估结果)的原则,选定价格高的评估价作为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
已签约被征收户可领剩余补偿款
记者从房屋征收总指挥部获悉,对于前期已交房领取预补偿的被征收户,将由各片区工作人员自行安排签订正式补偿协议,领取剩余补偿款。尚未交房的被征收户如选择货币补偿,在评估价公布后,可先进行签约,签约后15日之内搬迁,截止期限不得超过7月15日。被征收户签约后可先行领取房屋市场评估价的货币补偿款,在房屋评估结束后,将获得20%的补助、20%的提前搬迁奖励、搬家费、过渡费等剩余补偿款。
对于选择实物安置的被征收户,一律以搬迁交房为前提条件。待房屋征迁及安置房户型设计完成后,根据选房序号选择安置房户型,签订协议后进行结算。(舒丹、袁思东)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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