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司法体制改革攻坚战
● 王 欢
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如何?9月7日,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带领部分委员就“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视察了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案管大厅,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院和信息成果展厅等。
据介绍,目前,南昌市各县区都设立了未检工作室。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内,视察组在大屏幕上看到,南昌市各县区的未检工作室的实时画面均呈现在眼前。此时,显示屏上的画面切换到南昌县未检工作室,南昌县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讲述了该院检察官如何通过温情帮教,引导一名误入传销的少女迷途知返踏上回家路的案例。
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中心,视察组看到,敞亮的大厅内设置了检务公开平台、律师阅卷室等。在检务公开平台上,通过触摸显示屏,郑小燕体验了一回重要案件信息查询。体验过后,郑小燕表示:“老百姓可随时查询案件信息,非常方便。”
在省高院,视察组看到了高起点规划的“智慧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全省各地法院开庭实时画面一目了然;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电子卷宗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平台,群众使用身份证就能查询到案件信息……
被称为“啃下一块硬骨头”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司法责任制改革,更被视为是整个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
据省高院常务副院长郭兵介绍,当前,全省法院员额制改革顺利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落实。目前,全省法院已配备2900余名助理和2700余名书记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备比例约为1:0.9:0.8,实现了大体平衡。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全省法院从5月1日开始,所有案件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审理、签发、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据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胡火箭介绍,改革后,全省检察机关实际办案人数较改革前增加了28.1%。通过检察机关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详细列明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办案权限,特别是对员额制检察官给予了充分授权。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司法责任的追究范围、划分方式和追究程序,保证对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和检察官的司法责任追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
虽然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不足、司法机关不同群体之间待遇差距较大等问题影响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座谈会上,视察组就这些问题作了深入交流,提出了不少中肯的建议。
作为律师的省政协委员刘卫东表示,根据要求,法官、助理、书记员配备比例应为1:1:1,所以应尽量完善法官遴选工作办法。
省政协委员肖萍指出,“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她建议,在待遇方面能否借鉴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充分发挥职级对司法人员的激励作用。
省政协委员刘良欢坦言,目前两院办案信息化水平很高,应该充分发挥信息化工具的作用,不应按照原来的标准办案,建议在结案率方面引入纪检监察监督机制。
“感触很深。”郑小燕在视察后表示,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很大,今后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和信心。要提高办案能力,保证办案质量。要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进行正面宣传,引导舆论导向,不断完善制度,打好司法体制改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