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
2月14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
会议指出,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是推动江西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放的思维、开明的心态、开阔的视野,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战略,从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中来认识江西、谋划江西、发展江西,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增添动力和活力。
自去年7月开始,省商务厅会同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联合,吸收借鉴了建设上海自贸区和中西部地区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等省市近年来扩大开放的经验措施,起草了《关于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意见》,提出了全面扩大开放的重要意义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明确突出招大引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走出去三个重点,提升建设昌九扩大开放试验区、产业承接平台、国际经贸平台、口岸服务平台、对外交流平台等五大平台,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公共服务、拓宽开放通道、创建宜居环境等四个方面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和机制两个保障。《意见》文稿几经讨论修改,去年12月30日经江西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14日,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出台。这是江西省自2003年率先在全国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之后,与时俱进,在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出台的一个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升级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开放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创新开放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提升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是统筹推进新时期全省改革开放工作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将召开全省扩大开放工作会议,在全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发出全面扩大开放的动员,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着力破除阻碍扩大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