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建立六项工作机制 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9.03.2018  21:13

3月23日,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印发《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的工作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出部署。

方案》从组织协调、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线索处置、问责追责和通报报告等六方面对工作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加强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纪委监委相关内设机构、驻在部门相关职能处室、水利厅内设纪检监察部门等四个层面的联系沟通;二是建立了线索排查机制,重点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类问题;三是建立了线索移交和查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均应在3日内进行;四是建立了线索处置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快查快结、督查督办、提级查办等制度,进一步理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程序;五是建立了问责机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六是建立了通告报告机制,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调度、通报警示制度,按照“月报告、季通报、半年总结”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方案》的制定出台,有助于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必将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利于推动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