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对水利部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保事中监督执法

04.08.2014  17:23

      7月29日至8月2日,省水利厅联合南昌市水务局、九江市水利局、宜春市水利局、鹰潭市水利局、吉安市水利局、、萍乡市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和新建县、丰城市等县级水保主管部门,对经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溪洛渡—浙西±800千伏直流工程、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建瑞昌至九江铁路工程、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东段工程、国电九江电厂“上大压小”扩建项目等6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切实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对存在较突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检查组现场听取溪洛渡—浙西项目业主的汇报

西气东输三线工程扰动后恢复的水稻田

 

瑞九铁路工程施工中未设置挡墙的弃渣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