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保护古村落 把乡愁留住

20.05.2015  00:35

青泥一古建筑墙上的窗户都被盗走了。

  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全市现留有200余个古村,这些古村的居住理念、村庄布局、建筑艺术无不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时至今日,这些古村的现状如何?有没有得到更好的保护?为了了解这些情况,连日来,笔者随同市、区文物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走访了部分古村。

现状:大部分古建筑损坏

  临川区荣山十字街有一个规模较大的古村落。村中古建筑鳞次栉比,结构规整而富有变化,是明清江南民居雕刻艺术精品。近日,笔者在村里走了一圈,却发现大部分古建筑已经是风雨飘摇、破烂不堪,再也没有往日的风光。

  “这是当年清朝名臣李绂为外祖母建造的房子。”一位老村民指着一栋高大的古建筑介绍说,李绂是荣山镇上麓村人。因为家贫,李绂居住在外祖母家,由外祖母含辛茹苦抚养长大。康熙戊子年,李绂35岁时获全省乡试第一名。后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为官,历任广西巡抚,直隶总督。为官后,为了报答外祖母的养育之恩,李绂在十字街为外祖母建了一幢房子,名为“基接武陵”。该建筑为三进三厅,分别设有“登科第”和“天地君亲师位”的门楣和牌位。屋内天井开阔,厅堂宽敞明亮。“我小的时候,这栋房子里的门窗都保存完好,镂花烫金,梁椽处处浮雕,但是现在看不到了。”老村民告诉我们,房屋的窗户大部分被人盗走了。

  “造成古村里建筑损坏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盗窃,一是年代久远,风雨侵蚀所致。”区文物部门负责人郑祥云说,在解放初期,古村保护得比较好,因为那个时候,村民都居住在古建筑里面。房子一旦有什么问题,大家都会想办法及时修好。“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古代的房子基本上是用木头建造的,如果房子漏雨,那么木头很快会腐烂掉。”郑祥云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富裕后都自己建造新房子,古建筑居住的人越来越少,这又给盗窃者可乘之机。因此,古建筑里面有价值的物品大多数被盗走。

瓶颈:缺乏资金投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古村的保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护和维修了一批古村。金溪的竹桥村、乐安的流坑村和广昌的驿前村等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重新焕发了生机。但笔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我市在古建筑的保护措施上仍然显得非常乏力,很多古村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许多文物丧失殆尽。

  乏力的第一个原因来自于经费的短缺。为了保护荣山十字街,去年,区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00万元维修村里的古建筑。此外,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省、市每年也有一笔维修经费。但是,这些资金对于保护村里的古建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200万元对于现在农村建房来说,可能是个大数字,但是要维修规模宏大的古建筑,却是个小数目。打个比方,200万,维修一栋古建筑都不够。”郑祥云说,资金的不足,导致文物部门只好“先救命后治病”,对状况堪忧的文物实行抢救性维修,而日常的维护显得很不足,往往存在“这里刚修好,那里就坏了”的情况。腾桥的明清建筑、鹏田的古祠堂、河埠的古建筑群等都存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

  第二个原因是产权的私有化。据了解,目前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中所有权归私人所有的占49%左右,而古建筑私有化的比例则更高。古建筑的私有化,导致管理部门无法有效控制和管理。而不少群众因高额的维修费用不愿意维修,甚至变卖老房子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由于私有化,在文物部门的保护过程中还出现了产权人的不支持和不配合的情况。

  此外,文物保护机制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破坏者缺少有效制约手段,公共保护意识淡薄等因素,也导致我市古建筑在保护中困难重重。

破冰:吸引民资再现风貌

  古建筑是宝贵的历史遗产,具有不可复制、不可再生、不可多得、不可替代的特点。“要保护好古村,光靠当地政府是不够的,要想方设法,内外兼修,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更多的人力投入,才有可能使古村风貌再现。”市文化局一负责人说。

  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金溪竹桥村始建于元末明初,距今有约800年的历史,是我国清代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之一,村中现存古朴典雅的古祠堂、古雕版印刷作坊、古民居等明清古建筑109栋。为了保护好古村,该县积极向上级申报文保单位,获得成功。去年,该村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保护资金有了保障。

  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大部分古村里,都有不少能人志士在外经商,积累了较多财富。各古村可以充分发动他们投入资金,参与古村建设。“他们都是村里的人,知道要建好自己的家乡,他们会尽力的。”郑祥云说。此外,还可以把古村保护和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吸引更多的外商前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