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
11月3日,抚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星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国良主持,市政府秘书长吴猛强出席。
会议听取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抚州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审议稿)》、《抚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审议稿)》、《抚州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审议稿)》、《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审议稿)》、《抚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及评分标准(审议稿)》等文件。
张鸿星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着眼于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张鸿星要求,要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一方面要争当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和示范者,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另一方面又要争当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做尊法的模范、学法的模范、守法的模范、用法的模范。
张鸿星强调,要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步伐。要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放”的力度,强化“管”的责任,提升“服”的水平;要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围绕中心立法、科学民主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始终坚持科学依法决策,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实行决策纠错问责机制;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形成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要着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强重点领域社会治理,强化行政复议功能,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要按照《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抚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绘制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抓好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张鸿星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履职担当,抓好督查落实,形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强大合力;要强化考核推动,用好“指挥棒”,形成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法治标准”,激励广大干部自觉把法治建设各项部署付诸行动、落到实处;要强化法制机构建设,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法治参谋辅政能力,加固政府依法行政的“防火墙”。(抚州市法制办 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