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纪委强化监管“自家人”严防“灯下黑”

07.12.2015  19:40

  “严守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决不允许跑风漏气、压信不查、以案谋私、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纪检干部严守“六大纪律”,列出“22个决不允许”的负面清单,从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行为。

  据了解,“六个严守”和“22个决不允许”是抚州市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严管厚爱,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强化对“自家人”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人先正己,将教育、监督、制度、惩处等措施融入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干事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今年8月,该市纪委在纪检监察系统中启动了警示教育月活动,旨在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知纪明纪,增强自我约束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活动中,该市纪委统一编印《“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资料》发放到纪检监察干部中,并以闭卷的形式,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来检验干部的学习成果。又积极组织全市632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参观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主题教育展。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观看中央纪委下发的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纪委拍摄的《反腐警示录》,引导大家以反面典型为戒,严守党纪党规“底线”。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天生就有‘免疫力’。”抚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以往查处的相关案件来看,个别纪检干部容易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环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为此,今年11月,该市纪委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探索建立纪律审查科技管控一体化系统,将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的每个步骤和环节纳入监控系统,实现对纪律审查过程实行全流程监管、全覆盖运行、全口径规范,确保抹不掉案子、拖不起时间、做不到手脚、错不了数据。同时,还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分级家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向派出机关定期述责述廉等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管。

  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的同时,该市纪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止目前,该市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立案查处6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人。

  此外,对于不敢抓、不敢管和监督缺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该市坚决予以问责处理。广昌县环保局纪检组组长苏中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是该局违纪问题层出不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新区城西街办纪工委书记吴国员因下辖居委会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市共严肃查处了2名乡镇(场)纪委书记和1名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案件。(抚州市纪委    李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