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7.09.2017  23:19
  国庆、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 近期,抚州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抚州市第三医院工会主席张青、保卫科科长董耀宗私加公油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期间,张青、董耀宗利用其保管公务车油卡的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车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其中张青共加油9次1229元,董耀宗加油5次1300元。2017年5月23日,张青、董耀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昌县安监局正科长级干部巫可荣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 2013年农历年底,巫可荣违规收受监管对象李某价值约2100元人民币的烟酒等礼品;2015年,广昌县安监局以周末值班费、节假日值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共57380元,巫可荣作为时任广县安监局局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30日,巫可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安县罗陂乡卫生院院长阙学武发放加班费值班费问题。 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罗陂卫生院超标准发放医务人员加班费11010元、值班费10120元,合计21130元。2017年9月19日,阙学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