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经普办抽查组完成对江西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27.06.2014 11:32
本文来源: 江西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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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22日,以国家统计局数管中心主任许剑毅为组长的国务院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组一行12人,对江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6月16日上午,抽查组在南昌召开了质量抽查工作协调会。江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王建农对抽查组到江西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省普查工作情况,表示全力配合抽查组开展好质量抽查工作。省统计局副巡视员、省经普办主任黄奕祯,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巡视员游会龙,省经普办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许剑毅主任在协调会上指出,这次经普质量抽查是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和国务院经普办统一部署进行的。他要求:一是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抽查方案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确保抽查结果客观公正,准确无误;二是抽查工作期间,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三是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服从统一安排,积极主动做好抽查工作。
协调会上,来自广东的社会义务督查员和江苏的媒体记者现场拆封了第一个抽中县区的信封,南昌市东湖区为我省第一个被抽查的单位。
此次在江西省共抽查4个县(市、区),除东湖区外,另外三个是:德安县、余江县和上饶市的信州区。抽查的主要方法是每个县区抽查三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抽取20个普查单位和10家个体经营户。在完成对东湖区的抽查工作后,抽查组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分赴另外抽中的三个县(市、区),分别开展质量抽查工作。在省经普办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以及各抽中市、县(区)地方政府和普查机构的重视与支持下,整个抽查工作开展得严谨、有序、高效,全部抽查工作于6月22日顺利结束。
本文来源: 江西省统计局
27.06.201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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