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浮梁金剑飞康复医院)公示

13.11.2014  18:03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85916。

  1.设置单位(人):金剑飞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康复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浮梁金剑飞康复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政府旁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 10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康复医学科(骨关节康复、老年康复、疼痛康复)、内科、外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麻醉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景德镇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