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09.12.2015  19:40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住建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六项要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载体,设立公示、公告专栏,向市场主体提供本部门服务和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将随机抽查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等数据,录入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平台等。同时,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建立上下级主管部门联合办案、督导办案等机制,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无责任盲区,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