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级收费项目只保留21项

12.04.2015  10:55

  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通过取消、归并、合并,目前,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77项减少到21项。同时,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5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上政策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2012-2014年清理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3项,转为经营性收费2项,降低收费标准的16项,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

  今年,省有关部门本着能减则减、能清则清的原则,再清理取消一半左右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标。经过梳理并报省政府确定,将17项省级重复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归并到中央立项的项目;将13项省级设立的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合并;将“气象行政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取消30项省级设立的行政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