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湖南深化登记制度改革

22.07.2014  16:42

    7月14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意见》,决定进一步深化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徐守盛指出:“进一步深化工商登记注册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发展新优势,激发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是当前我省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是调结构、转方式的关键路径,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各部门要全力推进改革方案落地见效。”

  根据《湖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是:实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实行非禁即入,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促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行市场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厘清和明确市场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和机制。

  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二是扩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范围,三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四是建立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为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改革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各种保障措施: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

  《湖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南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体系,明确了湖南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同时按照谁负责许可审批、谁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厘清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许可审批与后续监管相衔接、相统一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