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小区物业和停车费价格 物业停车谁定价?
2015年上班第一天,黑龙江双鸭山市民沈晓文就听说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价格要放开。“会不会涨价啊?”他的担忧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为什么要放开这两项服务价格?对老百姓和行业发展会有哪些影响?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不在此次价格放开之列,部分省市已完成政府定价目录修订
“光听说政府要放开小区物业和停车费价格,可不知道到底怎么放开。政府不管了,那价格谁定啊?物业公司吗?”沈晓文说。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业委会的小区,才具备放开物业和停车服务价格的条件。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都不在此次价格放开之列。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物业费也仍然执行政府指导价。”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并不是第一次放开物业服务价格。2003年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就规定,根据性质和特点不同,有的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有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政府相关部门会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具体收费标准据此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公司自行约定。
2007年《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小区更多了。据国家发改委的调研:各地非住宅及别墅等高档住宅的物业费已普遍实行市场调节价;北京市除经济适用住房和危改回迁住宅小区外,所有物业服务均已实行市场调节价;天津、福建、广东、浙江等省市,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物业费也逐步实行了市场调节价。
与物业费不同,小区地面停车费多数仍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地库停车费则是市场调节价,依法应由业主与开发商约定,实际多数是开发商定价。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小区地面停车收费多为120元/月—150元/月,而地库停车费则可能要300元/月甚至更高。
“价格放开后,不管是物业费还是小区地面停车费,都将由业委会代表业主定价。”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上海等地已完成政府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待时机成熟,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也将考虑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各地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
放开价格,是要尽可能将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的选择权、决定权交还给小区业主
“我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物业费和停车费价格,并没有放开价格的诉求。为什么要放开啊?”沈晓文所在的小区没有业委会,不在此次价格放开之列,但他仍然担心物业公司会借机涨价。
对此,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放开价格旨在还权于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以前限定价格,是考虑小区业主自治能力不足,政府出手帮助保护业主利益。现在我们转变了观念,要尽可能将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的选择权、决定权交还给小区业主,最终目的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让小区业主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同时,市场也已具备了放开这两项服务价格的条件。”这位负责人介绍,全国已有物业服务企业7.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服务供给日益充足。业主自治能力也不断提高,有业委会的小区逐渐多了起来,“另外,物业和停车主要为业主服务,特别是小区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归业主,政府不宜直接干预定价。而且不同小区情况千差万别,政府实际上也难以给出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