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跃金主席在省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黄跃金
(2014年7月16日)
省政协主席黄跃金
同志们:
这次提案工作座谈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有关精神和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推进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刚才,光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我完全赞成;章彪等九位同志作了发言。我真切地感到,省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以来的三年,是取得显著成效的三年。三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出台了政策性的文件。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省政协的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创新、新的进展、新的亮点、新的成效。同时,从我省提案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可以得到几点有益的启示:一是提高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二是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实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和根本;三是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做好提案工作的保障;四是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进程,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先进手段;五是提升提案优质服务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桥梁和纽带;六是努力开拓创新是做好提案工作的不竭动力和活力。这几点启示也可以说是提案工作的宝贵经验,应该继承与发扬。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历史较长、特色鲜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全局性工作。搞好提案办理协商,既可以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又有利于推进协商民主发展,是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工作。下面,我就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谈几点意见,与大家交流。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提案办理协商”这个概念,并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从而确立了“提案办理协商”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从政协工作而言,提案工作又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站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提案办理协商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特质。人民政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65年来的发展历程中,以独特的组织形式、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有效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已成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不可替代的组织形式。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就是进行广泛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政协四种主要协商形式之一,具有内容具体、方法多样、程序规范的特点,既体现了民主的内在特质,又立足于中国具体实际,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比如,去年省工商联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提案,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围绕这个提案,先后召开了6次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增进共识,协商成果被吸纳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这也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1+N”系列文件中较早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
第二,提案办理协商是践行人民政协宗旨的重要经常性工作。人民政协以人民性为基本属性,履行职能靠的是各界人士的参与,发挥作用为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政协履职的宗旨就是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这也是政协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案是群众意见建议和愿望诉求最真实、最快捷的表达和反映,也是政协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因而我们政协将提案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列为八大经常性工作之首。其中,通过提案深入开展协商,既可以使提案者准确把握群众当前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实际问题,以便提出质量高、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又可以促使党政部门深入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同时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还可以经常、灵活、有效地开展。这有利于更好地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属性,有利于把人民群众的意愿纳入到协商民主的体制上来,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今年省政协全会期间,大会提案组挑选了委员和群众极为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8件提案,组织提案者与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家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协商沟通,认真研究委员提出的问题,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通过协商办理,承办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三,提案办理协商是推动党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渠道。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广纳贤言的重要形式。政协委员联系面广、代表性强,所提出的提案一般都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有质量、有价值、有针对性,对于党政决策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提案办理协商,可以使党委和政府了解真实情况,充分吸收各方面建议,不断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年来,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各界别认真履行职责,共提交提案420余件,反映了各界群众的共同性意愿和诉求,体现了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这些提案开展协商,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着力增强提案办理协商实效,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攻坚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提案反映的内容、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要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尤其是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总的来说,就是要树立“一种理念”、强化“四种意识”:
第一,树立协商理念,在提案工作中充分发扬我国独具特色的协商民主。通过提案开展民主协商,是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的重要形式。在提案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协商意识、强化协商理念,充分彰显和发扬协商民主。一要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广泛性。要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使社会各群体中个别、分散的意见和愿望,通过提案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和表达诉求。二要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包容性。在提案办理协商过程中要坚持求同存异、团结合作,认真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通过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平等协商,通过充分研究、讨论、碰撞,努力形成共识,推动党政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三要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程序性。民主需要程序,程序保障民主。在提案的撰写、提交、审查、办理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充分进行沟通协商。总之,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既是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证,也是协商民主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体现。
第二,强化精品意识,以高质量提案为提案办理协商打好基础。提案质量的高低,既体现政协各界别和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又影响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效。一份高质量的提案,需要做到选题准、调研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要切实树立精品意识,着力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功夫,为提案办理协商创造先决条件。一是紧扣中心、服务民生。坚持站在全局的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问题,按照“发展所需、党政所思、群众所盼、能力所及”的原则,紧扣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建言献策,尤其要尽可能提一些党委政府正在考虑或即将考虑的问题。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加强与界别群众的沟通协商,选题立足民意、解题紧扣民情、结题集中全力。既要有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课题,又要有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既要切口要小,又要小中见大;既要着眼现实问题,又要超前思考长远问题。二是深入调研、集思广益。调查研究既是工作方法,也是工作作风。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充分运用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面上调研与定点调研、集中调研与分散调研“三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便准确抓住问题的实质和要害,不断提高调研实效,使提案言之有据、持之有理。要加强成果的转化应用,使调研成果产生应有的效益和作用。三是敢讲真话、实事求是。提案内容要真实客观,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要出于公心、基于公道,敢讲真话、实话;要直面而不是回避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勇于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积极创造畅所欲言、直抒己见的良好环境。四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好的提案,不仅选题新、分析透,而且建议要新,富有创造性和建设性。
第三,强化实效意识,以高水准办案为提案办理协商提供支撑。提案办理是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也是提办双方沟通交流、协商互动的重要渠道。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办理实效。一方面,要注重协商沟通。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程序,通过密切提办双方的联系,力争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增进共识、在共同参与和协作中解决问题, 形成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先协商后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加大督办力度。通过开展专项督办、联合督办和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提高办理实效。
第四,强化主动意识,以高水平服务为提案办理协商搭建平台。要强化主动意识,提供优质服务,发挥好提案办理协商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搞好知情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帮助委员知情明政,使委员更好地了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出立意高、分析准、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二是搞好协调服务。积极为提办双方共同协调搭建平台,让委员主动参与到提案办理中来,增进承办单位和委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提高提案的落实率和委员的满意率。三是搞好舆论宣传。加大对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五,强化创新意识,以深层次研究为提案办理协商开辟新的空间。提案工作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需要不断探索和把握。尤其是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创新和工作推进,提出了不少需要深入研究和回答的重要问题。比如,如何认识提案办理协商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协调互动、共同发展,如何通过提案办理协商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如何在网络环境条件下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创新,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学习,准确把握提案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
三、着力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努力形成做好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做好新形势下的提案工作,要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提案办理协商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夯实认识基础。要深化对提案工作特别是提案办理协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克服不愿协商、被动协商等消极思想和畏难情绪。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广大政协委员要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知情明政的重要途径、参政议政的有效方式、尽责尽力的重要平台,主动开展、积极参与提案协商,自觉在协商中提高认识、完善建议、增进共识。各级政协组织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作配合,为提办双方开展协商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努力形成各方重视协商、主动协商、合力推进协商的良好局面。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提案办理协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提案办理协商面,增强提案办理协商质量和成效。
第二,力量上要切实加强,进一步夯实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坚持把提高法治理念、政策水平与增强业务本领结合起来,把注重实践锻炼与加强学习培训结合起来,把严格要求与热情关心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协提案工作队伍。广大提案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政协提案工作创新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第三,机制上要不断健全,进一步夯实运行程序。提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运转环节多,必须健全规章制度,理顺运行机制,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提案工作提供保障。要建立健全承办单位、提案者和政协组织三方沟通协商机制,将提案提出、审查立案、分办交办、办复反馈、质量评价等环节工作纳入协商范畴,明确协商的主体、对象、基本形式、基本程序和具体要求,使提案办理协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科学规范、富有成效。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政协共同交办、督办提案机制,完善办理工作综合考评机制,统筹力量,形成合力,优质高效地完成提案办理任务。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的参与机制、服务机制、激励机制等。
同志们,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舞台宽广、大有可为。我们一定要在中共江西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取得新成效,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