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全国职业教育督导检查

11.03.2015  12:06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职业教育形成了新的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将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督导将从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战略摆位、体系建设、行业企业参与、质量提高、政策保障等五个方面入手,重点围绕各地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与体制机制创新、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与现代学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体系与资助政策体系建设等16项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此次专项督导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国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通过此次督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决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努力改善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完善院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解决新形势下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使之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开展自查。在自查工作中既要充分总结成绩和经验,发掘先进典型,更要查找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于5月下旬或6月组织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束后,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向全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