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全国职业教育督导检查
11.03.2015 12:06
本文来源: 教育网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督导将从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战略摆位、体系建设、行业企业参与、质量提高、政策保障等五个方面入手,重点围绕各地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与体制机制创新、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与现代学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体系与资助政策体系建设等16项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此次专项督导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后,国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通过此次督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决定》的有关政策措施,努力改善职业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完善院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育结构,加快解决新形势下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使之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开展自查。在自查工作中既要充分总结成绩和经验,发掘先进典型,更要查找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于5月下旬或6月组织督导检查组,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束后,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向全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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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