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诉整形医院案进入二审 对方否认有过错

21.05.2015  23:22

  Angelababy

  据城市快报报道 记者20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受理某整形医院上诉杨颖(Angelababy)名誉权纠纷一案。

  杨颖诉至原审法院称:2014年9月,其获知某整形医院在其网站擅自发布标题为《Angelababy整形失败 网友称下巴极不自然》一文,甚至将多幅照片用作文章配图,对其肖像、名誉均造成了严重侵害。

  该整形医院认为,本案案由并非肖像权、名誉权纠纷,而应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杨颖在纠纷发生3年后才向公司发送律师函,公司在收到律师函后即刻删除了照片。作为文章的转载者,在收到对方通知后立即进行删除,不存在过错也不构成侵权。

  一审法院判决:该整形医院公开向杨颖道歉,并赔偿经济、精神损失等费用。一审判决做出后,大连瑞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