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拒收零辅币使银行信誉打折
日前,武汉市民梁先生收了一笔5万元的工程款,全部为1元面额硬币。他和妻子黄女士驾小轿车载着这批硬币跑了好几家银行想把钱存起来,怎奈每家银行的工作人员都拒绝接收。无奈之下,他们只得把300公斤硬币搬回家中存放。银行因怕麻烦而拒收硬币,显然是有问题的。(11月10日《西安晚报》)
在实际生活中,像梁先生夫妻的遭遇并非个案。在四川成都,冯女士抱着1000枚硬币跑了7家银行,得到的答复要么是“数量太多,接收不了”,要么就是“人手不够,请另找别家”,仅1家银行表示可以接收,但需要提前一周预约。早前,还曾发生过公交公司因积压的50万元硬币被银行拒收而不得不用数公斤硬币给员工发工资的事件……
将类似5万元这样数额较大的硬币存到银行,就银行营业窗口而言,清点起来,既需要人力,又耗费时间,确实比较麻烦。因此,建立预约制度,让银行提前做些准备是必要的,但银行因怕麻烦将客户拒之门外显然不妥。这是因为,按照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而目前,1元、0.5元等硬币均为流通人民币,这意味着包括银行在内任何单位的拒收行为都是违法的。银行屡屡出现拒收零辅币情况,也反映了服务意识欠缺。银行既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也是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窗口,需要有很强的服务意识。近年来,各家银行为吸引客户,竞相推出优质服务措施,并把客户称为“上帝”。但拒收硬币之举,显然有悖于银行的服务承诺。银行出现拒收零辅币情况,还与对零辅币兑换“绿色通道”宣传不够、外部监管乏力有关。实际上,在银行监管部门督促下,包括武汉在内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办零辅币兑换业务,地点设在人民银行营管部、银行指定的营业网点、超市等,但由于宣传不够,老百姓不知道到何处办理。出现银行拒收零辅币情况后,只有客户投诉或媒体曝光了才进行处理,且往往是由“拒收”改“受理”了事,当事银行和相关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以至此类事件重复发生。
依法保护消费者包括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解决银行拒绝服务的重要途径。因此,除了在已有的《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之外,探索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金融领域的侵权形式具体化,并设定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大概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