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

01.12.2016  05:07

  “违章建筑的拆除存在执法难的问题,执法人员该如何依法操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如何及时保护,形成执法与司法的无缝对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自由裁量权该如何行使”,面对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种种疑惑,新余市法制办领导、新余市中级法院的行政审判人员对相关法律问题作了解答。这是新余市2016年度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上的一幕。

11月29日上午,新余市2016年度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市公安局、人保局、城管局、房管局等十余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县(区)人民法院、县(区)政府法制办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召开此次联席会议,目的是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沟通平台,提高我市行政执法的水平,推进法治新余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会上通报了该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市公安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人保局、城管局等4家单位就行政执法工作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就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发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分别就如何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以及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一致认为,要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指导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规范执法,要做到合法、公正、廉洁、文明;要注重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法律顾问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要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涵养和业务素养。 (新余市法制办李卫民、黄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