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为 “单独”家庭建档

30.12.2013  17:39
  

为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计生新政的展开打下基础,渝水区开展“单独”(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家庭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单独”家庭档案。凡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年龄在20至35周岁的已婚育龄妇女及其丈夫),带好户口本(包括父母亲的户口本)及本人的独生子女证到各社区进行登记。目前,信息摸底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下一步,各社区将对摸底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建立完整的“单独”家庭档案。

 

新余市档案局 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