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重申禁止寒假期间违规补课

24.12.2013  09:33

  本报新余讯 杨小宝、记者刘健报道:12月23日,新余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确定全市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同时重申严禁学校和教师在寒假期间违规补课及乱办班、乱收费等行为。

  据了解,新余市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2014年1月21日,中学于2014年1月25日开始放寒假,开学报到时间为2月15日。通知要求寒假期间,各学校除高三年级可按规定利用假期1/3的时间补课、用于完成教学任务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和有偿家教。

 

来源: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薛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