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确认2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2.01.2020  02:01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通报,1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我省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罗某某,男,56岁,抚州市东乡区人。2019年12月20日赴武汉市进货,2020年1月9日返回东乡区。1月10日,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入院隔离治疗。1月21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属重症病例,其密切接触者43人均在医学观察中。

  1月21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规定,省级专家组确认我省第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陈某某,男,50岁,萍乡市湘东区人,曾到武汉市从事活禽交易工作。2020年1月2日返回湘东区。1月10日,因发热、咳嗽等症状入院隔离治疗。目前,患者属重症病例,但病情趋向好转,其6名密切接触者均实施医学观察,无异常。

  截至1月21日23时,全省共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

  我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迅速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项工作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开展。全省各级卫生健康机构全面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可疑病例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全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月22日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卫生厅
2020年2月24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