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顺民心 反腐倡廉树新风 新余市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5.10.2013 10:54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激浊扬清顺民心 反腐倡廉树新风
新余市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5日电(李帅、敖卫兵)“处分党员干部93 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 人,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重点查处了交警系统、供电系统、粮食系统窝案串案以及医疗、涉农、教育领域的典型案件……”在老百姓心中,这样一组数据就像医生的手术刀,把有损党纪党风的毒瘤一颗颗摘下,还百姓一个清风正气。当然,这只是新余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工作格局中进行部署和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亲、四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新余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巡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重点工作,在各级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市委书记刘捷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相结合,对75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始终做到“一岗双责”,使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承担起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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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3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