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造“阳光财政” 预决算批准后20日内公开

01.07.2016  16:22

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

  2014年起,省、市、县三级全部按规定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建立预决算主动公开机制,对公开的责任主体、时间、内容和形式等进行明确……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要求省级部门预决算在批准后20日内进行公开,并且集中在一天时间公布。据介绍,我省今年省级部门“三公”经费为6.48亿元。

   省、市、县三级全部公开

  “三公”经费预决算

  “我省建立完善以政府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为主体,着力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财政。”省财政厅副厅长朱斌介绍,2013年,省级开始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同时,设区市本级全面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选取22个县(市、区)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起,省、市、县三级全部按规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对支出科目进行细化,有利于公众从多维度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朱斌介绍说,省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均公开到项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公开到款级;此外,除了公开收支表格和数据外,还对预算草案报告、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动、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说明。

  朱斌表示,我省除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进行公开外,还公开省提前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省级部门预决算

  在批准20日内公开

  “为社会公众查询预算提供及时、便捷的方式,部门预决算公开以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在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报刊等方式公开。”朱斌说,省财政厅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预算公开专栏,汇总公开政府预决算及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便社会各界集中查询;并在“江西财政”微信平台设置政务公开专题,将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朱斌介绍,省级预决算在省人大批准后20日内,省财政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省级部门预决算在省财政厅批复后20日内,省直各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为确保公开效果,2015年,省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集中在一天内公开完毕,2016年省级政府预算于2月15日公开。”我省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规范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集中在省财政厅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后20日内,即2月24日当天统一进行了公开。

  与此同时,我省建立预决算主动公开机制,对公开的责任主体、时间、内容和形式等进行了明确,减少预算公开中的互相推诿、拖延现象。对按规定可以公开的,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公开;对不能公开的预算信息,明确告知不能公开的理由,做好解释说明。此外,建立市县预算公开工作通报机制,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公开进度缓慢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市县按时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记者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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