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1日起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10天

05.12.2015  08:39

九江市民可于明年1月4日来昌办理

  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21日至31日,我市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来南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九江市民,可于明年1月4日起前来办理。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昌九两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体化政策实施后,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南昌购房,可凭公积金缴存证明视同南昌公积金缴存职工,按南昌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操作规程的要求,该中心每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今年,该中心决定12月21日至31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16年1月4日起开始重新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见习记者 吴云辉 记者 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