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院长熊春安赴基层法院调研指导教育活动
江西法院网讯 3月13-14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先后赴分宜县法院、渝水区法院,调研指导基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调研期间,熊春安听取了县、区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分别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警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市中院及中院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并深入基层法庭,与法庭干警进行交流。
熊春安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两级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就活动的下一步开展,熊春安要求,一是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法院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党的纪律教育,使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司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识司法脱离群众的严重危害,真正从心灵深处解决好对群众的感情、态度和立场问题,切实增强法院干警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促进司法审判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着眼于推动工作开展,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省法院部署的“作风转变年”等各项活动,与全市法院今年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指向明确、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要对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每一名干警都要对照要求,对号入座、真查真摆、着力整改,认真找出问题、找准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根源、剖析危害,切实加以整改。四是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开门搞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举措,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五是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努力争创全省一流法院。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法院干警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升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为争创全省一流法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