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8.02.2014  19:04

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4年10月,2010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加快高新区事业发展,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6、其他影响招聘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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