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曝光“老赖” 不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不良信息
8天前,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记者了解到,我省各级法院也制定多种措施应对“老赖”。9月8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教研室的张主任告诉本报记者,该法院的微博、微信也将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并将不定期通过微博、微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息。
●案例
官司赢了赔偿金却未拿到
潘先生说,2011年2月,他儿子潘小青在南昌市新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学徒工,因为一次意外受伤,潘小青的腰椎摔断,公司在支付了一定费用后,没有与他们商谈善后赔偿一事。
无奈之下,潘先生一纸诉状将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今年6月,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南昌市新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潘小青支付9万余元伤残赔偿款,并限定该公司于判决生效日期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但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支付赔偿金。
潘先生的女儿也告诉记者,为了她哥哥的官司,一家人跑了三年多。判决下来后,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未有音讯。而南昌市新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姚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公司有钱,就会想法子付钱给潘小青。
●发布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1日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将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以此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此举将使被执行人的信用评价与其个人名誉、生存空间直接联系,迫使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缓解执行难。
江西某律师事务所王春林律师认为,最高法院开设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完全有可能提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作用,还有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今年5月,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和西湖区法院分别在中山路和胜利路步行街利用LED大屏幕曝光了‘老赖’的信息,让‘老赖’无处遁形,增加失信成本,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教研室的张主任介绍。
张主任告诉记者,去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全国联网上线,凡被纳入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从今年6月开始不能购买列车软卧车票,7月起无法购买飞机票。今年7月,“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登录人民网,公布全国自然人和法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排行。
●声音
“老赖”上黑名单或贷不到款
今年5月2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召开了一次别出心裁的新闻发布会。在现场,西湖法院对30名失信被执行人向媒体进行了曝光,并且将这些名单提交录入全国法院“黑名单”库。据了解,西湖区法院与银行征信系统实行了联网,这3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征信情况同时被列入个人(企业)征信记录。
西湖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红介绍,“如果这30名失信被执行人不及时交纳执行案款,今后到银行将贷不了款。”刘伟红说,如果他们及时交纳执行案款,所有记录都会被及时消除,但如果被执行人恶意拖欠,相关部门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一天,吉安市中院首次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71名)名单。
●影响
法院多种强制措施见效果
事实上,为应对“老赖”,我省的法院系统不仅通过网络、户外公众平台,曝光被执行人的不良信息,还设定了多种渠道设卡拦阻“老赖”。
记者从大余县人民法院获悉,今年5月28日,该法院向225名被执行人发送执行短信,提示对方若继续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罚款、被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承担在失信名单等征信系统被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后果。
大余县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说,短信发出仅一天,就有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另有3名被执行人前往法院做出了还款计划,表示将在计划期限内履行义务。还有一些被执行人致电法院,称会尽快前往法院还款。
记者另从我省法院系统了解到,自去年12月下旬起,我省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旨在通过多渠道曝光“老赖”,限制失信者高消费、出境等方式,着力解决涉民生执行难案件,帮助案件当事人追索劳动报酬、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
文/吴云 江南都市报记者冯训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