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最严养狗条例实施首日 宠物犬上户口遇冷

03.07.2016  21:53

  7月1日,是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的《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生效实施第一天。坐落在苏圃路210号的养犬办证点,昨迎来几名主动前来办理养犬证的市民。据记者从有关方面获得的消息显示,《条例》实施首日,办证人数不到两位数。许多犬主仍在观望:花钱为宠物办证有无必要?

  “这是一项长期‘战役’。”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可以预见,今后办证市民人数将会稳步上升;“最严”《条例》不会衍生所谓“打狗队”,而是要管住罔顾民众健康与环境卫生的养狗人。

  昨日上午10时许,1岁3个月的萨摩耶公犬“波特”在主人诸葛的带领下,敏捷地跳上南昌市养犬管理办公室办证点的观察台。“波特”在注射了生物标识芯片后,凭着《养犬申请登记表》和《疫苗证》,成为《条例》实施后南昌首只获得《养犬登记证》的宠物犬。

  “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要为‘波特’办个‘户口’。这既是为了让它从此不必担心身份问题,也是希望能够带动其他爱狗人士通过办证后的文明养犬,转变社会对城市养狗的偏见。”他说。

  遗憾的是,昨日为宠物犬上“户口”的人并不多,整整一天发出的养犬证不到10份。“以后南昌各个区会相继成立办证点,可能到那个时候数量会逐步上升。”南昌市养犬办负责人充满信心地说,有许多市民拨打办证点电话咨询,说明《条例》在养犬人士中受到较大关注。

  “观望”成为养犬者一种默契

  《条例》实施第一天,犬主踊跃为犬只“上户口”的场景并未如期出现,与6年前《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出台、要求犬主为宠物犬办证的情况相似。2010年8月1日,南昌市养犬登记“办证”首日,没有一人办理养犬手续。由于长期门庭冷落,南昌市养犬办甚至从2012年11月起,至少有两个月时间大门紧闭,无人办公。

  “当时说《办法》生效后管理会如何如何严,最后没有办证的也没见怎么样啊!”市民小刘是“观望派”的一员。作为一名资深养狗人士,她加入了许多有关宠物狗的QQ群、微信群。早在《条例》实施之前,她就和许多犬主一样,在是否为宠物狗上户口问题上选择观望。小刘觉得,能够让像她这类持观望态度的犬主为宠物狗办证,一是要看周围办证人数多不多,二是要看外部环境对宠物狗的管理严不严。

  “不是钱的问题!要知道,为狗狗做个好点的‘美容’,一次也要100多元。”多名犬主表示,出于对宠物的感情,办证所需费用并非妨碍他们为宠物“上户口”的主要原因,其决定因素还是要看相关执法者的管理力度。因此,观望成为养犬者的一种默契。

  违例宠物犬无处“坐监” 处罚或成空

  《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的养犬管理工作”,并赋予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管理职能。因此,市民在发现有违例情况后,有权要求警方出警处理。“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况,警方接到报警后肯定会出警处理。”在实施首日,南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并未透露昨日警方此类出警次数和具体情况。

  记者走访发现,许多派出所民警对于《条例》中规定的处罚、管理职责仍不清楚,亟待执法实施细则出台。

  “我们是有苦说不出,到现在也没有组织学习,也没有出台执法细则。一旦真的有群众报警,我们辖区民警都不知道怎么办!”多名民警忧心地问,在执法中涉及诸如“扣押犬只”、“没收犬只”等行政处罚时,如果遭遇犬主强烈反应该怎么办?

  此外,《条例》中明确规定应该建有“犬只收容场所”,以安置被扣押、没收犬只。可是,南昌市级犬类收容留检所仍在“规划建设中”。这意味着,至少在相关场所建成使用前,《条例》中涉及的“扣留”、“没收”等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都难以执行;违反《条例》规定的养犬者,也可能暂时不会受到相关处罚。

  宠物犬正常活动区域尚未开辟

  南昌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条例》制定初衷时表示,“狗患”归根结底要依靠“人治”。犬只造成的环境污染甚至人身伤害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加强对犬主的教育、管理,而并非杜绝犬只在城市生存。

  据此,《条例》不仅划分了犬只的禁养种类,也明确了犬只的活动环境。除明确禁止犬只在办公、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及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活动外,也建议公园管理单位可以为宠物犬专门划分活动区域。

  昨日,记者走访发现,南昌市人民公园、八一公园等处于《条例》中规定的禁犬重点管理区域都对犬只挂上“禁入”标牌。可是,《条例》中建议的犬只活动区域都不见踪影。

  “遛狗的要进,我们只能劝阻,没办法硬挡在门外。”八一公园管理处一工作人员直言,犬只在园内造成的排泄物屡遭投诉,所以才全园“禁犬”,实在是出于园区环境保护的需要。但由于管理者没有执法权,高挂犬只“免进牌”效果一般般。

  目前,南昌市没有一处公共活动场所为犬只开辟了专门区域,更没有配套环卫设施方便宠物犬活动。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许多愿意遵守《条例》、希望宠物犬能够合法活动的犬主感到困扰。

  “《条例》的执行是一个长期的‘战役’,文明养犬理念的实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相关负责人说,《条例》既然生效实施,相对落后的软硬件配套设施也会逐步跟上。不过,《条例》执行并非公安部门一家的职责,需要依靠相关政府部门的统一筹划。《条例》同样也不会衍生出社会传言的“打狗队”,公安机关在倡导文明养犬的同时,也同样会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