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01.06.2016  05:02

4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但较大事故呈上升趋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4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4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2起,死亡59人,环比多4起,多20人,分别上升6.90%和51.28%;发生较大事故6起(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2人,同比多3起、环比多4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1.采矿业发生2起,死亡3人,环比多2人。

(1)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环比多3人;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未发生事故,环比少1人。

2.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1起,死亡14人,环比多1人。其中:

(1)化工发生事故2起,死亡5人,环比多5人;

(2)烟花爆竹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环比多1人;

(3)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8人,环比少5人。

3.建筑业发生5起,死亡5人,环比多3人。其中:

(1)房屋建筑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环比多1人;

(2)工矿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环比多1人;

(3)建筑安装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环比多1人;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4起,死亡37人,环比多14人。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33人,环比多13人;

(2)铁路交通发生事故8起,死亡4人,环比多1人;

(3)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4)民航无飞行事故。

5.农林牧渔业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其中:

(1)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2)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二)较大事故情况

发生较大事故6起(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多3起,环比多4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为4起),化工事故1起。按地区(单位)分:

1.萍乡1起,同比、环比均多1起;

2.宜春3起,同比、环比均多3起;

3.吉安1起,同比多1起、环比持平;

4.高速1起,同比少1起、环比多1起;

二、1-4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4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24起,死亡169人;发生较大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72人,同比多13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1.采矿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

(1)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3人;

2.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8起,死亡33人。其中:

(1)化工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

(2)烟花爆竹发生事故2起,死亡4人;

(3)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发生事故22起,死亡23人。

3.建筑业事故12起,死亡12人。其中:

(1)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

(2)工矿工程建筑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3)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79起,死亡118人。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54起,死亡103人;

(2)铁路交通发生事故24起,死亡14人;

(3)水上交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4)民航无飞行事故。

5.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其中:

(1)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

(2)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事故情况

发生较大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1起,同比多13起。按行业(领域)分:烟花爆竹1起,化工1起,道路交通19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为11起),均同比上升。按地区(单位)分:

1.南昌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2.九江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3.萍乡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4.赣州3起,同比持平,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5.宜春4起,同比多3起,其中:化工较大事故1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3起;

6.上饶2起,同比多2起,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烟花爆竹较大事故1起;

7.吉安3起,同比多3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8.高速公路6起,同比多3起。

三、下步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及主要措施 

5月,从气候特点看,今年是极有可能发生大洪灾害的特殊年份。当前全省正处主汛期,强降雨、强雷电和强风天气异常增多,伴随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极易引发各类事故发生,汛期事故防范压力巨大。从时段和行业特点看,各类旅游及户外体育活动逐渐频繁,人员出行大量增加,加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正在陆续恢复生产,钢铁、煤炭产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任务繁重,给全省安全稳定带来较大的压力。从历年事故统计数据来看,全国近10年5月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52起,是每年重特大事故多发期;我省2011年至2015年,5月份发生较大事故共20起,其中道交事故19起,化工与危险化学品1起,务必引起警觉。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4月22日全省防汛工作调度会、4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4月28日省委强卫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及4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各项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是要突出汛期事故防范。清醒认识今年“三个特别”的防汛形势,全面落实“四个更加”防汛工作要求,继续按照“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的总要求,坚决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5月份,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以责任落实、汛前准备及隐患整治等情况为重点内容的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要注重汛情互通和应急联动。强化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雨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和互通。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各类突发险情和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附件:1.2016年4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  2016年4月全省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3.  2016年4月全省各地区(单位)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