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6月底完成政府机构改革 调整市域内部分行政区划
17日,记者获悉,新余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机构改革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政府职能转变任务。
2013年,新余市大部制改革率先在高新区试行,将原有的11个内设机构、14个事业单位,改革整合为经济发展部等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根据园区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按照“产业集聚、权责统一、职能分开、各有侧重”的原则,设立新能源产业园等6个“区中园”,赋予各产业园充分的自主权,实行权责统一、独立运作。在改革中,对承担着行政职能的部门、机构进行了削减合并,区机关人员“瘦身”了约35%,减下来的人员全部向新组建的6个产业园转移,实现了工业园区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精减人员“去行政化”的目标。
在高新区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伊始,新余市又对市域范围内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优化,撤销孔目江区,成建制并入仙女湖区,并将省职教园区并入仙女湖区合署办公,目前整合工作已基本就绪。该市又在仙女湖区、分宜县工业园进一步推动大部门制度改革,实行全员下岗、竞争上岗、党政合一的新模式。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廉洁、高效、规范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小政府”,近日,该市制定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的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该市提出,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政府职能转变任务。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工作,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部门的机构改革工作,全力推进两项改革工作。
新余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三项主要措施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清理和规范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事向社会放开。
●调整管理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政府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推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三个清单管理制度。
新余市深化机构改革五项主要措施
●调整市域内部分行政区划
●对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整合
●在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
●做好省属单位下放到市管理的承接和改革工作
●严格编制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