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月底实现大病保险补偿

03.05.2014  15:03

为确保大病保险工作早实施、群众早受益,我省明确要求,所有设区市要在今年3月底前,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商业保险机构招投标工作,6月底前实现大病保险补偿,每个设区市要有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实现全覆盖。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截至4月23日,南昌、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10个设区市,均已下发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并启动了招标工作。(记者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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