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区法院5月起生效裁判文书将上网公布

15.05.2014  15:17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15日电(胡小林 王仁和)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出台规定,自2014年5月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布;并且规定对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据介绍,为更好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拓宽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制定了《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对2014年5月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布,范围为经过该院一审即生效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及经过二审维持后生效的判决书和裁定书。

    同时,《实施细则》规定“裁判文书上网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施细则》还就裁判文书上网进度和操作规范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公布率为30%,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公布率达50%,并定于2015年7月1日起生效裁判文书公布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