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04.02.2016  15:27
 

 

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

按照省廉政办通知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明察暗访。春节期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紧盯重要岗位和重点对象,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抓住现行,强化震慑,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省直纪工委将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访各单位车改后的公车使用情况。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问责。

三、及时报送情况。请各单位及时对本单位“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总结有关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认真填报“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月20日前将情况报告和统计表报送省直纪工委综合室。联系电话:8891287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

 

                   省直纪工委

                 2016年2月3日

附:

 

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内容

项目

数量

 

 

 

明察

暗访

情况

抽调人员

      人次

组成监督检查组

      组

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次

发现问题线索

      条

核查处理人数

      人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

      人

通报

曝光

情况

公开发文通报

      次

曝光典型案例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