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积极完善服务机制创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16.05.2016  21:13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余建明

  (2016年5月16日)

  南昌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居的省会城市。近年来,随着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南昌市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多,已达2万6千余人,其中:2015年4月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9675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南昌市是全国第五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单位之一,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总结出“5464”南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经验(简称;南昌经验),“5”是五条途径,摸清底数。即:从社区、学校、伊斯兰教协会、公安部门、信访上访事件中摸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底数。“4”是四套机制,强力推进。即:通过健全领导机制、服务机制、投入机制、需求机制,强力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工作。“”是六项服务,促进融入。即:加强宣传、解决入口(清真饮食)、就业、入学、  “入寺”(宗教活动)和交流等六项服务,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4”是四种管理,规范有序。即:属地管理、对接管理、协调管理、依法管理,促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规范有序。

  一、  五条途径,摸清底数

  破解难以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底数的途径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做了一些尝试,形成了多渠道、多途径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底数的方法和途径。一是从市公安局流动人员管理科可以了解和掌握办理居住证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目前南昌市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33万,其中,办理居住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9675人;二是从学校可以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学生开学人员变化情况。与学校建立联系机制,每年9月新生入学可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学生开学人员变化情况;三是从市伊斯兰教协会可以了解和掌握流动穆斯林群众人口情况。市伊斯兰教协会可通过穆斯林群众过宗教活动时机,了解清真拉面馆、烤羊肉串、买哈密瓜等流动穆斯林群众人口情况;四是从社区可以了解和掌握社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开发区、新区)、街道(乡镇)新南昌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登记及服务管理三级机构和市、县区(开发区、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网络,确保每个社区(村)工作经费不少于5千元,以保证新南昌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登记及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五是从信访和上访事件中可以了解和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情况。与市信访办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参与信访和上访事件的处理,从中了解和掌握信访和上访事件中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情况。通过上述五条途径,摸清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底数,力争做到:对流动少数民族人口“五清”。来源地清、民族成份清、暂住地清、从事职业清、宗教生活清。

  二、  四套机制,强力推进

  我市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需求为导向,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为依托,不断完善民族事务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机制。我市及时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单位增加到26个市直单位,细化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2014年,我市又专门成立了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展到38个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和两个驻昌国企,下发了《试点方案》和《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各县区、相关市直部门相应地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建立健全服务机制。首先,成立服务机构。我市建立了市、县(区)、街道三级服务机构,市、县区成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街道在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整合街道力量,成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服务站”。市民宗局还印制了1000张《南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联系卡》,通过市伊协发放,随时为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疑难咨询、子女入学、办理证照、法律援助、调处纠纷等即时服务。其次,完善服务制度。通过部门协作,我市相继出台了《学校民族工作细则》、《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促进少数民族餐饮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新南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及服务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发【2015】18号)等制度,为服务好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常态化制度性安排。三是建立健全投入机制。首先,增设财政投入预算项目。2013年,设立少数民族节日慰问经费;设立常住穆斯林清真补贴经费;2014年,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专项维修经费调整为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并新设城市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其次,增加财政投入资金。2014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由1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常住穆斯林清真补贴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20元,年均增加财政投入资金31万元。四是建立健全需求机制。首先,完善清真饮食机制。尊重生活习俗,满足穆斯林群众特殊需求。2013年,我市开展“小餐饮整治”行动,通过实行奖励措施,清真小餐饮业持证率从整治前的17.5%提高到95.2%;批准扶持了一家由阿訇全程监制,集饲养、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清真牛羊肉供应企业,目前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清真牛羊肉供应链条;2013年起,提高对清真百年老店——清真万花楼的补贴,由原来每年6万元增加到12万元,全市清真饮食安全保障和供应档次有了全面提升。其次,健全宗教信仰需求。我市投入和筹集资金50万元改善清真寺条件,为红谷滩新清真大寺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空调系统,实施天网工程和硬化绿化,优化美化了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生活环境。

  三、  六项服务,促进融入

  服务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工作应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一。试点就是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全面展开。做好服务工作重心要放在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实际问题上:即:加强宣传教育,解决入“”(清真饮食)难、就业难、入学难、  “入寺”(宗教活动)难和交流难等问题,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城市。

  一是加强宣传,促进融入。通过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月,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印发《民族宗教知识宣传手册》,与中国移动合作制作民族政策宣传动漫、印制《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伊斯兰教日历等形式,宣传民族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在市红谷清真大寺设立民族团结灯箱公益广告,开辟民族团结宣传LED显示屏,利用开斋节、古尔班节等穆斯林传统节庆活动,融民族政策、地方法规于“讲经”活动,潜移默化进行教育引导。营造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氛围。

  二是解决入口,促进融入。为尊重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清真饮食习俗,我市着力完善清真和宗教信仰保障机制。首先,新建清真牛羊肉屠宰厂。我市于2013年7月兴建南昌市清真牛羊肉定点屠宰场。通过几年努力,该屠宰厂现已供应全市新鲜清真牛羊肉。同时,开设了红谷新清真大寺、清真万花楼和新建县长堎镇等3个定点经营门店,日常供应清真牛羊肉,基本满足穆斯林就近购买清真牛羊肉。其次,加大清真监制。市民宗、食品药监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向清真企业派出阿訇全程监制,取缔私屠滥宰清真牛羊等措施,加大清真监制,确保食品清真安全。再次,扶持清真餐饮企业。为清真餐饮店改造升级、招聘员工、提高接待水平等提供支持,增加清真监制费补贴,减免承包费用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解决就业,促进融入。首先,优化就业环境。我市有3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工业园区,为吸纳少数民族人口就业,不断完善就业环境。2015年,我市积极协调安排了60名新疆阿克陶县青年务工人员到江铃集团转移就业,并全面做好了工作生活保障工作。其次,积极排忧解难。我市民宗、市场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简化手续,上门为开办清真餐饮店的穆斯林流动人口办证、办照,促进清真餐饮业发展。再次,维护权益。2013年5月,我市红谷滩新区一房产项目承建单位因担心清真饮食惹麻烦,欲单方面辞退39名宁夏银川籍回族民工,后经协调,承建单位同意继续留用,并签订了用工合同。同年,国家民委《“创建”工作简报》转发推介我市工业园区维护少数民族权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

  四是解决入学,促进融入。一是制度保障。我市相继出台了《学校民族工作细则》、《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为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提供政策依据。二是部门协作。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和县区政府之间建立了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学联系协商机制,共同努力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三是发挥市伊协的作用。市伊斯兰教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民宗、教育等部门和学校之间,协助入学事宜。2014年,我市解决了29名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2015年解决了23名流动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问题。

  五是解决场所,促进融入。近年来,来昌学习、经商穆斯林人口日益增加,原有楚(醋)巷清真古寺占地仅200多平米,建筑面积400平米,远无法满足国内外穆斯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为解决穆斯林群众“入寺”参加宗教活动难的问题, 省、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场所问题,2010年3月,由省、市政府共同投资的南昌红谷清真大寺正式破土动工,2012年10月26日建成投入使用。大寺雄伟壮观,具有中国古老的建筑艺术和伊斯兰教特色,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1652.71平方米,共投入1070万元,主楼大殿面积529平方米,建筑高度17.8米,寺内功能完备,可供1500人左右主麻礼拜,基本满足穆斯林群众平时或重大节日过宗教生活的需要。

  六是解决交流,促进融入。主要解决语言不通交流难的问题。南昌市部分流动少数民族,尤其是新疆维吾尔族的部分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程度低,有的甚至不懂不会说汉语,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公安、民宗等部门招聘了懂维吾尔语的工作人员,破解了与部分维族同胞的交流难的问题。

  四、  四种管理,规范有序

  管理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工作应把握的重点内容之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工作不仅要抓住服务这个重点内容,也要抓住管理这个重点,两者缺一不可。我们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工作的重心放在明确的四种管理。一是属地管理。坚持主体在县(区)原则,辖区内的主体责任在县(区)。积极清理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开设流动摊点场所,化解占道经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城市流动少数民族群众进店经营。2015年5月,在红谷滩新区新清真大寺对面临街住宅开辟商铺,在该区卫东村附近划定流动经营临时摊位,提供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营。二是对接管理。与输出地对接,建立共同合作处置机制。2015年9月,我市派出民族干部到新疆和田市进行学习考察,并与该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协调合作机制协议书》,双方同意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动、衔接互补、共同负责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协作机制。此外,我市还与甘肃临夏县、青海循化县撒拉族自治县等地建立了电话、人员和组织等多形式的联系协调机制。2016年1月我市启动与新疆和田市建立的协调机制,妥善处理新疆墨玉县在昌摆摊设点的一新疆藉人员病故遗体送回新疆墨玉县老家的事宜。三是协调管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团的协调作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如劳动就业、扶贫救济、办理营业执照等。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根据有关规定加以妥善解决。四是依法管理。我市公安、民宗等部门招聘了懂维族语的工作人员,畅通与维族同胞的交流和服务,为依法行政解决语言交流障碍问题。在此基础上,严格区分矛盾纠纷性质,做到有情服务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支持公安、城管、工商、民宗等部门区别性质,注重方法,依法行政,维护稳定。2014年初,以甘肃籍马某为首,谋求垄断清真拉面市场,纠集少数清真拉面业主欲成立“江西兰州拉面联友会”,滥收会费。我市通过市伊协做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劝止马某的行为,维护了大部分业主的权益。省委领导对我市取缔非法组织的成功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
新法制报社记者来访省民宗局政策法规处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