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机制推进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3.05.2015  20:02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建立目标管理机制、过程监督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结果考评机制五项机制,推进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依据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效果评价方案,逐项逐条审核,确认本地、本单位目标任务,并将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年度、到基层、到岗位,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精细化管理和节点控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二是建立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分管领导原则上每月分口调度1次,主要领导每季度重点调度一次,建立起统分结合、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运行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形式,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前后,对“提升工程”进行跟进督查和点评,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通报排名制度,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建立要素保障机制。围绕房屋、设备、人才、技术和管理等要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为运作。落实资金投入,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加快人才分类培育步伐,建立完善实用共享、覆盖城乡的卫生信息化网络和应用系统,持续推进医改。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地、各单位“提升工程”牵头部门要重点做好方案制定、政策支撑统筹、督查督办以及效果评价等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分工主动实施、密切配合,及时将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文件抄告牵头部门。注重责任传导,构建上下有机互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担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五是建立结果考评机制。每年年底将“提升工程”目标实现情况纳入当地年度医改工作考核,纳入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考核范围;对“提升工程”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对未达到目标的公立医院暂停等级评审资格、新增床位审批。(徐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