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波昨被遣返回国 并从京押解回昌
11.05.2015 11:10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四年前涉嫌贪污近亿元举家外逃新加坡
李华波昨被遣返回国 并从京押解回昌
5月9日,百人红色通缉令中名列第二、涉嫌卷款近亿元外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国际刑警组织遣返回国,成为百人红色通缉令中第二个被遣返回国者。当日21时25分,李华波被我省警方从北京押解回南昌,并被移送至看守所关押。等待他的,将是国内法律的审判。
据介绍,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29日,李华波携全家逃至新加坡。当年2月,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李华波涉嫌犯贪污罪进行立案侦查,国际刑警组织对李华波发布红色通缉令。
案发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多个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多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并对其实施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今年5月9日,李华波在新加坡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出狱当天,即被遣返回国。
同时,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纪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我省积极开展追逃追赃工作。省反腐败协调小组、省纪委分别成立专案协调小组和专案组,彻查与本案有关的人和事。2011年7月,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省委同意,决定追究该案57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中37人受到纪律处分、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李华波被遣返回国的事实,体现了党中央对外逃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来绳之以法’的决心,也有力地告诫了那些想逃或已逃的贪官:哪里都不是天堂,早晚会被抓回来。”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武明 李伟)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11.05.20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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