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村支书违法占地建加油站 多部门介入处罚仍未拆

22.09.2015  11:09
原标题:浙江:村支书违法占地建加油站 多部门介入处罚仍未拆

  近日,有读者向本报反映:温岭市滨海镇后新街村“新街振兴加油站”法人代表颜岳西(现任温岭市人大代表、后新街村党支部书记)自1999年起先后两次通过非法手段占用土地,用于建设加油站,村民多次向温岭市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近日,记者前往实地查访。

  新街振兴加油站位于温岭市滨海镇后新街村山金线西侧,背靠河道,左侧紧挨村民住宅,占地面积1618平方米。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个加油站合法面积其实只有现在的一半左右,其他土地都是颜岳西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并对土地进行硬化和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据了解,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在2003年、2014年,就新街振兴加油站违法占地问题作出处罚。

  在温岭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7月25日出具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土资罚[2014]第104号】”上,记者看到,新街振兴加油站实测总面积1618㎡,其中已批用地886.81㎡,违法占地面积731.19㎡。针对新街振兴加油站违法行为,温岭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新街振兴加油站限期拆除违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处以9905元罚款。

  2014年12月2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下发的“行政裁定书【(2014)台温行审字第581号】”称:由于新街振兴加油站并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由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然而在另一份2015年4月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温岭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的报告中清楚写明:“新街振兴加油站非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未自行拆除”。

  由于颜岳西非法占用土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2015年6月16日,温岭市滨海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颜岳西党内警告处分。

  “直到今天,加油站也只是象征性地拆了后面一小部分围墙,其他建筑物、硬化地面都没有拆除,这不是明显忽悠人吗?”村民纷纷表示不能理解。

  滨海镇党委书记梁敏球坦承,新街振兴加油站的违法事实客观存在,至于还没有拆除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企业主颜岳西自拆没有到位;另一方面,还涉及到该地块最终归属问题。后新街村认为,被非法占用土地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滨海镇政府认为,该地块属于镇政府。“我们准备等最后确认该地块归属后,再将加油站违法建筑等问题一并解决。”梁敏球解释道。他承诺,待下个星期与后新街村村民代表协商,最终确认方案,最迟本月底之前将问题彻底解决。(浙江日报记者 季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