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杜绝职称腐败需改革晋升“名额制”
老师想要评职称,得先和校长花钱买名额,这在安徽省宿州市第十九小学已成为老师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而按照“惯例”,职称名额由校长“标价”,遇特殊情况还可以“打折”。记者近日从宿州市埇桥区教育局获悉,涉事校长刘某已经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3月16日《京华时报》)
原本严肃的职称评定,之所以到了刘某手里会变成捞钱的手段,主要还得拜现行“名额制”的职称晋升模式所赐。一方面,一些学校由于高级职称的数量达到甚至超过规定比例,致使其他教师无论多么优秀,哪怕各项“硬件”都超过高级职称的要求,也无法晋升,只能等老教师退休以空出名额。而且,越是有名或者历史悠久的学校,这种情况越是突出。尽管出于实际考虑,教育部门有时会拨给这些学校几个照顾性名额,但终究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问题。这对于教师的科研、教学积极性,无疑会产生不小的打击。
另一方面,由于名额抢手,这就给拥有推荐权的人制造了寻租空间。虽说像宿州市第十九小学校长刘某这样,赤裸裸的倒卖职称名额的行为并不多见,但为了一个推荐名额走后门、跑关系、请客送礼等情况在如今的学校里却普遍存在,既败坏了学校的风气,又在教师队伍中制造了矛盾与不公。
正因如此,多年来改革教师职称制度的呼声一直不绝如缕。去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今年起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不过笔者注意到,此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一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合并为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二是在职称等级上新增正高级教师,以对应大学的正教授,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称级别。
诚然,这两项改革的推开,有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但因其并没有触及职称制度改革的核心,即改职称晋升的“名额制”为世界上通行的“评审制”,所以,并未能铲除造成职称腐败的制度土壤,倒卖职称名额这样的犯罪行为依然还会发生。
事实上,实行“评审制”,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多大困难。有关部门之所以迟迟不愿推行,说穿了还是一个钱的问题。因为在某些官员看来,中小学课程大多是照本宣科,不需要什么“学术含量”,中级教师这样教,高级教师也差不多,所以与其养那么多高级职称的教书匠,倒不如让他们“中级”着,既节约了财政经费,还能在教师队伍内部形成激烈竞争,何乐而不为呢?
问题是,财政是省钱了,但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却下降了,教师队伍的人心也不稳了,从长远看,这种做法只会阻碍基础教育的发展。所以,趁此国家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之际,笔者想再次呼吁:是时候与国际接轨,废除教师职称评定“名额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