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等45家企业入选首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名单 为江西省唯一入选的钢铁企业

06.11.2013  14:32

  近日,记者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获悉,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预审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专家评审,方大特钢公司在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等方面完全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各项要求,成为工信部公布的第一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45家钢铁企业之一。是江西省唯一入选的钢铁企业。45家钢铁企业中包括宝钢、鞍钢等30家国有企业,沙钢、方大特钢等15家民营企业。

  为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改变钢铁工业粗放发展方式,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6月牵头制定《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2012年9月进行了修订。《规范条件》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

  近年来,该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螺纹钢、弹簧扁钢等主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通过QEO一体化贯标认证,ISO计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的审核认证。大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先后淘汰25吨电炉两座、300m2高炉一座、420m2高炉两座,36m2烧结机2座,横列式中、小型轧钢线和带钢线各一条等高能耗落后装备,同时兴建了新2#高炉、245m2烧结机、60万吨优特钢生产线等先进装备实施替代。积极开展污染物治理工作,建立了完整的相关配套设施,在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排放、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危险废物污染控制,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要求。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公司先后兴建热电联产、TRT、干熄焦、烧结余热等发电项目,自发电量超过总用电量的30%;建立污水处理配套设备,实现了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并做到污水零排放等等。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高效、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现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目标。

  据悉,“十二五”末,工业和信息化部力争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到规范管理范畴,并支持规范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结构调整工作,逐步压缩不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生存空间,化解过剩产能。(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