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长鹿心社回复11条网友留言
鹿心社同志简历 | 给江西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刘子溪)日前,江西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鹿心社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宜丰县福临新城商品房每户收取2700元的燃气开户费,此项收费是否合理,同是县城区域商品房有些楼盘根本就没有这项收费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宜丰县“福临新城”商品房住户每户要交纳2700元的燃气开户费,而同在县城区域的有些楼盘商品房住户则没有这项收费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你反映的“燃气开户费”,是燃气公司独立向城镇居民用户收取的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按照宜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宜丰县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设施配套费的通知》(宜市价格字〔2013〕61号)和宜丰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设施配套费的通知》(宜价格字〔2014〕8号)相关规定,宜丰县燃气开户收费标准为2700元/户。 为方便购房业主,避免燃气管道和其他管道工程重复开挖,按照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1〕50号)和宜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新建、在建住宅及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设施的实施意见》(宜建政发〔2012〕24号)相关要求,“福临新城”配套建设了天然气设施,开发商先向宜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统一垫付了该笔费用,再委托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楼入住时分户代收。 宜丰县城区配套建设了管道天然气的商品房开发商,均是开发商先垫付燃气配套费,再向购房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不存在“同是县城区域商品房有些楼盘根本就没有这项收费”的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是江西省瑞昌市雷家林路北的居民,我们的房子大都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属于砖瓦结构呢的房子,经过2005年地震,现在已经严重破损,特别是下大雨,严重漏水,无法居住,请问领导,在瑞昌,像我们这样的老房子还有很多,我们可以自行改造吗?或者由政府统一规划,像建新农村一样,整村改造吗?棚户区改造会轮到我们吗?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你家房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现已严重破损,咨询像这样的老房子是否可以自行改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房屋位于瑞昌市湓城街道雷家林,为单家独户砖混结构,屋面为木结构瓦屋面,总建筑面积254.9平方米,1999年12月13日按国有划拨登记了土地权属证,2014年3月4日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因房屋为木瓦屋面结构,渗水严重,于2012年申请改建,经九江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房屋登记为C类,属修缮范围。 根据2010年大九江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政策,瑞昌市已停止办理大九江规划区内(湓城街道属规划区范围内)农民自建房屋审批手续。之后,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该市2014年出台《瑞昌市城区(湓城区)“两类”房屋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瑞办字〔2014〕68号)文件,主要解决对象有两类:一是2005年以来已办理批建手续,未建或未建足规划许可面积的,经本人申请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所的;二是原已办理批建手续,2005年后自行拆除未建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所的。你的房屋不在此范围内。 目前,瑞昌市已启动城区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你的房屋在摸底范围内,你反映的危房改造问题,待瑞昌市正式启动危旧房改造工作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南昌市湾里区某高校老师,近来随着朝阳大桥的开通,原本连接湾里附近几所高校(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警察学院、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至市内的公交车222,也进行了改道,从文件来看,政府是为了加快公交流转速度,然而效果却差强人意。来过湾里(兴湾大道)这边的人都知道,以前附近所有人都是靠着这一趟公交车去市区,而且222之前就因为间隔时间太长(20分钟左右一趟)、发车次数太少且经常不准时让大家几近崩溃。之前政府每次都会将责任推卸给这一路的小面包等这些黑车,的确,这些车也是让大家咬牙切齿。可是现在这么多年过去,这些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在320国道的升级也在进行中,试问我们这些师生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方便出行的公交车,什么时候才能看不到校门口横行的“黑车”。恳请政府能够实地调研,积极解决这件关乎高校发展、师生安全、甚至关乎湾里发展的事情,早日加快更多的公交车,并取缔黑车。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南昌市湾里区通往市区的公交车太少,请求加开公交车次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9月,在222路公交线路沿线有农运班线阻拦的情况下,南昌市公交总公司将公交大客车由原来的6台增加到12台。2014年9月,为方便湾里区高校师生出行,开通了湾里至南昌西客站的公交线路。今年6月,在湾里区农运班线没有取消的前提下,将222路公交线路改走朝阳大桥,加快线路周转,沿线乘客可在喜盈门公交枢纽刷卡免费换乘26路、27路、32路、38路、241路、539路公交线路,目前日均客运量4千余人。 由于新建县、湾里区分别存在中医学院至新建县长堎的民营客运班线,近几年来民营客运班线车主就公交222路优化调整和加车加班多次拦路拦车,一直阻挠公交222路增加运力。随着兴湾大道的扩建,高校园区进驻,兴湾大道沿线乘车出行的需要日益增多,南昌市将妥善解决私营客运班线的问题,统筹兴湾大道的公交线路,重新布局,加大车辆投入,更好地优化湾里区高校公交线路,方便广大师生出行。
【网民留言】
万载县到湖南的那条路,每年都要修,但修好了只能保一两年,我希望领导能够重视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万载县通往湖南省的公路损坏严重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反映的公路是万载通往萍乡上栗、湖南浏阳的一条省道,也是万载双桥、潭埠、株潭等多个乡镇间通行的主干线路,万载境内共计53.482公里。该线自2005年实施路面大中修后,运营了10年,由于当地经济快速发展,该线路的交通流量越来越大,过往重载车辆越来越多,加上集镇街道路段的边沟排水不畅,路面长期积水,导致部分路段路面破损严重,给当地群众出行和车辆通行带来了诸多不便。 为此,宜春市公路部门在2011—2014年期间,积极向省公路局争取路面大中修计划,并分批次对该线路部分路段实施了路面大中修,共计33.87公里,剩余19.612公里尚未进行路面大中修,你所反映的损坏严重道路正是处于目前还未实施路面大中修的路段。 对尚未实施路面大中修的路段,宜春市仍在积极向省公路局争取路面大中修计划。一旦计划落实,市相关部门将会抓紧对上述路段的路面进行改造,并督促地方政府完善集镇街道路段排水设施,确保延长路面使用寿命。目前,为确保路面车辆的正常通行,市公路部门将继续加大雨季公路的巡查与维护力度,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修补处理,切实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网民留言】
鹿省长: 您好!我是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林业局的一名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职工,林业制度改革这么多年了,我们林业局到现在都没有为我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职工定编落实到个人,现在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又没有我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职工的份,听说别的县早就解决了财政拨款定编落实到个人这个问题,请鹿省长帮我们解决这个我们林业职工最关心的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请求尽快将泰和县林业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职工定编落实到个人等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员编制问题。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发〔2004〕19号)精神,泰和县已于2005年6月28日经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解决林业系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0人,县编办先后下发泰编发〔2005〕11号、12号文件予以明确。但是,因历经多次改革等原因,加上全县林业系统人员身份比较复杂,存在人员岗位及身份交叉等现实情况,编制一直难以落实到个人。下一步,泰和县将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摸清人员情况,核实身份,依政策按程序逐步解决林业系统人员编制问题。 二、关于危旧房改造对象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精神,纳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为正式职工(含离退休)。按规定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对象,因此,不能享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政策。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是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良村镇中洲村村民邱谷伶。本人在良村镇圩镇规划区内良村大桥旁十字路口购置国有土地约150平方米建有一幢住宅。本人自1992年开始一直长期在广东打工,不知何时供电部门的两条电线杆拉线却装在本人的房屋的墙面上(一条由良村镇政府至良村大桥的桥对岸由东向西,另一条由原良村供销社至良村新集贸市场的由南向北),他们这样做对我的住宅,财产,及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和威胁。 我老婆曾几次向兴国县良村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反映均未得到任何答复,本人在2015年4月15号左右给兴国县县长信箱写了一封求助信后,得到兴国县良村供电所的答复是:就是不会把那两条拉线拆除,还说你有本事你去告好了。 省长您说我一平民百姓怎能与一级政府抗衡呢?试问当今社会还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吗?这不是视老百姓的生命 财产如草芥?真诚的请求各级领导能核实并督促相关部门给予落实解决为盼!最后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步步高升! 特此请求!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兴国县良村镇供电部门将两条电线杆拉线装在你房屋的墙面上,对你住宅及家人造成很大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1998年,你现在建房的地方就存在三相四线及高压线路经过,因你建房影响了供电线路安全供电,存在安全隐患,当时你父亲(在乡政府上班)向水电管理站站长李某某要求,将良村镇供电线路拆迁,让出位置给你建房,因这条线路是供到乡政府党政机关、派出所、工商分局、小学及周边居民商户的主干线路,无法拆迁。后经多方商议,良村乡水电管理站同意将原设的电杆移位,但必须将拉线预埋在你家房子第二层主梁上,在浇水泥混泥土时一同浇好,用于替换原来埋在地下的电杆拉线地锚,以方便你建房。因低压线路电杆档距只有20-30米左右,每档受力分解在各档距电杆上,在你房子上的拉线受力不是很大,现已十多年了,也没有因受力产生隐患。但因为是转角杆,如拆除受力拉线,供电线路电杆将会倾斜折断,产生很大的安全隐患,将影响当地机关及周边300多居民、商户的生活生产用电。 2015年6月15日,良村镇圩镇1#台区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新立电杆位置,在保证配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的情况下,已拆除你房子对面电杆上的拉线和电杆,房子右边的一根拉线因受街道、房子的地方限制,暂时无法拆除。兴国县供电公司正在寻求合理解决的办法。因你在外工作,也请你及时联系乡供电所,以便共同提出解决方案。
【网民留言】
尊敬的鹿省长; 您好,请您关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严重违约问题,我企业于2006年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广丰县工业园区,在招商的当时,广丰县人民政府及工业园区对我的项目落户给予了优质的全方位服务承诺,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投入巨资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土地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平整交付使用,造成我建设过程延误一年之久,至今乱石一滩。然后又因广丰政府多项违约造成我投入巨资后无法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而不能进入正常生产所造成我企业巨大的损失,2011年广丰政府下达关停通知书至今。我公司通过多种渠道维权和强烈要求地方政府给予解决我项目招商引资存在的严重违约所造成的巨大损失给予补偿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由于广丰政府及工业园区的违约导致我造成36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使我连累了90多个家庭当时支持和帮助我的亲戚、朋友长期处于经济危机的危难之中。恳请江西省委省政府责成广丰政府救我和债权人于水火之中刻不容缓!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你企业于2006年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广丰县(现为广丰区)工业园区,因广丰县政府和工业园区多次违约,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07年落户在广丰工业园区芦林片区,法人为你本人,公司用地26.15亩,是一家生产蓄电池正负极板的企业。你公司落户时,广丰经济开发区为保护你的投资权益,对公司及周边的工业用地规划作了相应的调整。但后来由于经济开发区规划和广丰区核心区规划有冲突,原来的规划调整只能放弃。同时,由于企业污染物排放未能达标,没有通过环评验收,且你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当地村民一直上访,要求停止生产,为此,区环保局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书。2012年8月,你公司停产。 近期,经广丰经开区有关部门和你公司多次沟通、解释,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由经开区对你公司前期投入(土地、建筑物、附属物、机械设备等整体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购的处理意见。
【网民留言】
罗家镇铁路那条路20年未修,道路破烂不堪,灰尘满天,再加上方大特钢火车天天堵车,一直说方大特钢5年内要搬迁计划也一直没动静,这请问这是不是政府不作为,百姓交通出行是民生大事,我们罗家镇的纳税可没有少交,可为什么享受不到纳税人的权利,希望省长百忙之中到我们罗家镇那条路看看,看下脏乱差有多严重,希望省长还我们罗家镇一条干净安全的出行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铁路旁边的一条公路多年没有维修,路面损坏严重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已将此道路改造工程列入该区“十大民生工程”之首,项目总投资近六千万元,现已由青山湖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招投标,预计8月份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将尽快实施公路改造项目。
【网民留言】
位于红谷滩联泰中央附近的用地,公示是建红谷三小.可是四五年了都未动工.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三小迟迟没有开工建设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已在积极推进红谷三小学校建设进度。目前,现场已完成地质勘探工作,设计方案已完成审批,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可研文本,待启动工程建设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立即开工建设。
【网民留言】
我本身户口在河南,我妻子户口在江西上饶,二人均是初婚未育; 最近计划要孩子,所以要办理准生证。家人咨询了妻子户口所在地居委会(上饶 光学新村居委会),说是需要提供男女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照片、男方的已婚未育证明; 我妻子携带这些资料前往光学新村居委会办理时,却被告知必须男女双方到现场做孕检后才可办理准生证。 如果是这样,那为何我们刚开始咨询时不告知?如果男女双方孕检不是强制执行,该居委会是否存心刁难? 毕竟我们路途遥远,回去一趟费钱费力,并非宜事。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你夫妻二人均是初婚未育,最近计划要孩子,上饶市信州区西市街光学新村居委会告知必须男女双方到现场做孕检后才可办理准生证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可在男方或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你夫妇的情况符合办理《生育服务证》的条件。 你反映当地居委会告知必须男女双方到现场做孕检后才可以办理准生证的问题,经核实,上饶市信州区西市街光学新村居委会实际上是通知你夫妇二人到现场做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个检查是自愿和免费的。 近期,上饶市人口计生委已电话联系了你本人,向你作了政策解释,并协调好了为你夫妇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相关事宜,同时要求信州区西市街道和光学新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更好的服务广大育龄夫妇。
【网民留言】
南昌市西湖区新洲路朝阳小学对面的工地经常晚上10点以后,早上5点左右就开工,严重影响休息,是不是5点我不知道,因为5点多已经被吵醒了,打110,110就说找西湖区环保局,打电话给西湖区环保局有人接电话,但是迟迟没具体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好! 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南昌市西湖区新洲路朝阳小学对面的工地经常在晚上10点以后开始施工,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施工地点为南昌市西湖区利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该项目由江西省建工集团承建,处于主体施工阶段。从5月30日起,施工单位已经将所有的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近期,南昌市城管委派员对该施工工地进行了夜间巡查,没有发现违规施工情况。今后,市城管委直属三大队将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力度,严格监控,确保其不出现违规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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