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 关乎千家万户幸福
21日6时许,南昌经开区一高校,一名去参加军训的大一男生猝死;同一天,南昌生米中学八(3)班学生李某因未完成作业,被班主任王某叫到操场上跑步5圈,跑完后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1天内发生的2起学生死亡事件引人关注,而校园安全一向牵动众人心。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校园安全引发了常委会委员们的热议,大家一致认为:“针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立法很有必要”。
●“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就《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纷纷发表真知灼见,提出意见和建议。“我认为,最终出台的条例还要充分体现学校食品安全。”罗慧芬委员说,我省曾出现过学校食堂厨师染病传给学生的事件,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陈东有委员点赞道,草案中明确了要重视学校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他建议,草案提到的中小学校在上学、放学时段要组织志愿者在校门口维护秩序,这个志愿者应当是成年志愿者,“有的中小学校让学生当志愿者维持秩序,这本身就不安全。”
●“体现了把法立在老百姓的心坎上”
学生溺水事故成为会场热议的话题之一。据到场的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去年,我省有190余名学生溺水身亡。多名委员直言,每年频频发生的学生溺水事故“让人揪心”。草案对学校开展防溺水教育有明确规定,委员们对此深表认同。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学生、家长和学校非常关心。有多年教育系统工作经历的李水弟委员称,以前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往往是学校、家长“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责任难划分,草案提出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第三方介入有助于划清责任,治理“校闹”。
“学生的人身安全,牵涉面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王海委员称,通过立法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纳入法治轨道非常必要。“草案起草的过程,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体现了把法立在老百姓的心坎上,对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王海说。(文/记者金路遥)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