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档案局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复查工作

15.07.2014  21:10
  

为了进一步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验收成果,按照《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关于对已获评估等级单位定期进行复查的要求,萍乡市档案局于7月上、中旬组成检查组,对照《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和《江西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采取自查、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现场反馈的方式,对2008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已获等级的7个单位进行了全面复查。检查组对被复查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工作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对存在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将复查结果进行了通报。7个被复查单位全部复查合格,并要求被复查单位要继续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萍乡市档案局  肖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