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档案局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复查工作

19.11.2013  12:33
  

为巩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成果,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新余市档案局根据《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期满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单位颁发省档案局印制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复查合格证》。

各受检单位近年来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档案业务建设,库房管理科学,档案保管安全。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档案开发利用效果显著。同时,复查组还对个别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更换频繁,档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稳定档案干部队伍,狠抓制度落实,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

 

新余市档案局  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