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检察蓝”呵护“生态绿” 以风清气正保山清水秀

07.10.2016  13:05

      为保护江西的“绿色名片”,去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以风清气正保山清水秀。

      积极探索建立派驻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检察机构。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成立派驻省林业厅检察室,目前,南昌、赣州、景德镇、吉安、抚州5个市检察院在同级林业、环保或水利部门设立了7个派驻检察室,全省39个基层检察院在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了65个派驻检察室或工作站。

      说“地方话”、唱“地方戏”,各种契合当地生态环境实际的小专项行动在全省检察机关展开。在鹰潭,检察机关开展的“农生态”“林生态”和“水生态”小专项监督活动,严惩破坏农用地、珍稀植物和水资源领域的刑事犯罪;在赣州市南康区,检察机关针对家具行业对土地资源依赖度较高的特点,督促职能部门拆除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家具厂房28.4万平方米,查处土地资源领域渎职犯罪5件13人。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采取停止侵害、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取得良好效果。

      一批环境污染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被连根挖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南昌市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办了省国防科工办原副主任廖晓凌在减免矿山管理服务费和排污费、下放环保处罚权等过程中受贿一案。永丰县检察院查办了江西首例因疏于监管导致大气污染的渎职犯罪案件,督促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放废气的砖厂停产整顿,保护了“全国十佳林场”官山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0多万元。

      据统计,从2015年9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53件218人,起诉643件1078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9件20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1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1件103人。

      据了解,为扩大和拓展专项监督活动成果,省检察院决定从现在起,再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