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
徐胜平首先介绍了去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1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1532件229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25件175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7件542人,查办大案1374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要案131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级1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8亿余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方面,徐胜平介绍,江西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加大查办力度。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省检察院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 头办案的示范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侦查了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天普2名省部级干部涉嫌受贿案。斯鑫良受贿案侦查终结后,移送九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已向九江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查办了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原局长王詠、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彭泽洲、省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黄峰岩、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兼九江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副主任李光 荣、抚州市政府原副巡视员熊世平、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范小雄等18名厅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 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5年7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办了萍乡市芦溪县新 泉乡政府农办原主任黄承明、上饶市广丰区民政局移民办原副主任徐亨兴等一批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今年5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省检察院、省扶贫办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专项工作,目前专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中。三是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高度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 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592件896人,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882人。2015年8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突出查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67人。永丰县检察院办理了我省首例因疏于监管导 致大气污染的渎职犯罪案件,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武华提起公诉,并督促县环保局责令违法排放废气的砖厂停产整顿。四是多 措并举深化追逃追赃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网上追逃、通缉、规劝自首等方式,切实加大境内和境外追逃工作力度。截 至今年5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共通缉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网上通缉33人,成功抓获21人,投案自首8人。2015年9月,经省检察院、南昌铁路 运输检察分院长期缜密布控,涉嫌受贿罪潜逃外省五年之久的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上海铁路局宁波枢纽指挥部原指挥长陈金城(副厅级)被成功缉捕归案。
徐胜平介绍,为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江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以江西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为契机,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省检察院联合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昌地铁一号线、南昌市九龙湖市政道路工程等13个、总投资额约176亿元的重大建设项目,共同开展“防控廉政风险,建设廉洁 工程”主题专项预防工作,并为南昌中铁投资有限公司等参建单位相关部门100余名负责人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讲座。二是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工作规定》。萍乡市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的两名县处级干部收受礼金的行为进行了预防诫告约谈;奉新县检察院对12名 轻微违法行为的干部进行了个人诫告约谈,对县房管局等3个单位进行了单位诫告约谈,挽救和警醒了一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干部。三是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准确、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新信息178条,其中行贿犯罪信息149条、行贿行为信息29条。积极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受理并 提供查询118800批次,同比上升137.9%,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举办预防警示讲座1375场次,提供预防咨询1176人次,开展预防宣传490场次。
徐胜平介绍,江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靠群众,推动职务犯罪举报工作健康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紧紧依靠群众推进举报工作深入健 康发展。一是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在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表达格局的基础上,采取下访巡访、预约接访、视频接访等多种形式,最 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举报。2015年1月至今年5月,共受理举报线索6407件,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举报线索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制度,规范举报线索受理、分流、备案审查、跟踪督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三是举报人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举报线索处理 保密制度,细化举报工作人员责任,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查处。
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情况,徐胜平介绍,去年3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江西省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2015年3月至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 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0件18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4件68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一是通过设立专门检察机构,加强与环保、林业等生态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2015年6月,省检察院成立派驻省林业厅检察室,通过与省林业厅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建立 案件信息季度通报制度,共同研究和破解办案中存在的难题。二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2015年2月,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 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5月,与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制定《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11月,与国家林 业局驻福州专员办、省林业厅、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会签《关于在涉林案件查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 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形成了打击合力。三是重视督办督导,提升办案质量。2015年8月以来,省检察院派驻省林业厅检察室分二批次挂牌督办了宁都 县李志保、李青盗窃林木案,横峰县黄林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10起案件。目前共立案10件31人,批捕5件12人,进入审判环节7件25人,法院作出有罪 判决6件22人。
徐胜平介绍,江西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院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开通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形式,认真听取基层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 见函1万余份,召开座谈会200余次,征集到问题1100多个、意见建议600余条。针对可能存在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业务条线和相关工作,省检察院先后 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质量检查、侦查监督案件质量检查、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情况专项检查、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专项检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活动,共整理出6个大类54个司法不规范问题。针对问题涉及的市分院和省检察院各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注重源头防范,构建长效机制。对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并案侦查报请审查逮捕、违法所得处理等工作,分别制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提升 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制定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规范性意见和“两法”衔接规定,使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更加顺畅;制定不起诉公开听证、公 开审查制度,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司法作风整治。2015年以来,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严字当头、以上率下,在 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检务督察和专项督察873次,发现和纠正问题886个,有效防止了司法作风问题反弹。2015年以来 共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4件1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发布会上,徐胜平还向参会新闻媒体介绍了江西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出台的举报工作相关规定,推进举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三是强化预防措施,提升职务犯罪预防新成效;四是继续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五是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