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多举措强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21.04.2014  17:14

为防止和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赣州南康区检察院强化办案安全保障,多举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该院明确,办案人员办案前要严格落实每案初查计划、侦查方案、安全应急预案讨论制度,提前分析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并制定应对措施,做到“中心有数”。办案前后,办案人员要建立讯问室、询问室、谈话室、卫生间等办案区域以及安检门、电子指纹门等安保设施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尤其要堵塞电源、门窗、烟缸等存在的安全死角,严防漏洞;办案过程中,监控室要24小时值班,通过大屏幕密切注意办案人员及对象一举一动。

该院还充分发挥法警队伍对办案安全的保障作用,严格实行“看审分离”制度,强化法警与办案人员的协作配合,看护期间严格落实“二夹一”制度,始终保持对象在视线之内。

除此之外,该院始终将思想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办案始终,使干警牢固树立“安全办案无小事”的意识,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

通过近年来该院的不断努力,该院一直保持了30多年来办案安全零事故的佳绩。(谭超)

供稿:赣州南康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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