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九羽:“大病医保”守护群众生命健康

29.07.2015  12:28

  7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大红包”,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到2017年,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毫无疑问,这给了所有城乡居民一粒“定心丸”:大病有了保险托底。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时下,看病难尤其是看大病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了很多病患者心头的一块疤。卫生部门曾有一则数据,近年来,我国大约有近半居民有病不就医,能扛则扛;近1/3的居民需住院而不住院,担心高昂的医药费;尤其是一些农村居民,谈病色变,拖得起就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比较普遍。

  “看病难”反映的不仅仅是医药费用高的问题,还有医保制度是否健全及其负载力度够不够的问题。除了控制医药费用之外,实施和推广大病医保便是解决人们看病问题的一个有力抓手,这也是现实环境的呼唤和广大民众的诉求。而且,早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今年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为的就是让百姓想看病,能看病,看得起病。

  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让保险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托底。体现出国家层面对民生问题的重大关切。宏旨已经托出,路线图已经画好,接下来就要做好实施和落实工作,确保政策的福利真正照进民众心坎里。

  大病医保乃医保体系中的一块短板,要想弥合它,并非一蹴而就,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我们须打破现实积弊,提高大病医保的统筹层次,合理解决各地医保统筹能力的差异性问题;同时,可以让大病医保和基本医保有机结合起来,产生“联动效应”。

  具体来讲,一是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降低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如不加以控制,就会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局面。一旦医保基金支撑不住,那么大病医保全覆盖的政策就会被架空,缩减了实际操作空间。可以考虑的是,通过加强医保稽核来确保基金安全,同时改进医疗费用结算办法,采取复合付费方式,即把总额控制与按病种和类目付费相结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二是提高大病医保的统筹层次,缓解医保资金的筹措压力。大病医保统筹层次过低便很可能出现难以满足大病医保需求的情况。基于医保地市级统筹,或是县级统筹的现状,要保证大病医保落到实处,让患者真正得到医保基金补偿,便亟需转变统筹结构,提升统筹层次,让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大幅降低。

  总之,要让政策的红利持续释放,就需要各方面戮力同心,重实际、抓落实,把“民心工程”做好。让大病医保的实惠真正覆盖到民众心坎里,让每一个有需要的人都能领到“大红包”,从而提升生活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