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流转山林地3次 “推倒重来”式土地流转遭质疑

26.05.2015  14:11

  核心提示

  岭底是抚州市东乡县小璜镇洋湖村委会的一个村庄,当地以山林地居多。近年来,这个村庄引入了一些农业项目,但结果往往是半途而废。

  最具代表性的情形是这个村子后山的200亩中山红树种植基地的变迁历程。在短短六年间,这块山林地几经流转——先是荒山开发,取得国家补贴后开始种植油茶林,并再次获得补贴;不久又承包给他人放牛,现在承包合同已被作废,山林地再次被人承包,刚刚种下了一片中山红树林。

  一再推倒重来其背后原因是什么?国家补贴的油茶林种植能否一推了之?有村民举报村主任,村主任又欲状告村民诽谤。如何避免这种“推倒重来”式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依然是一个问题。

  6年流转山林地3次 村民质疑“穷折腾

  岭底村属洋湖村委会,S208省道从村前穿过。村后是一座山岭,村子故得名“岭底”。村小组有600多村民,水稻田约500亩、旱地200亩、山地500至600亩。当地村民一直靠上山砍柴生火、下地中粮为生。村里的资源不多,但是交通、环境都好。

  5月22日,东乡县小璜镇岭底村后山有一块平整的土地,新开垦的红土露出来,错落地栽种着树苗。

  村民吴大生告诉新法制报记者,这种树苗叫中山红树,刚刚栽下去没几天。

  然而,在这片两百余亩的土地上,早年栽种的是油茶树。在林地的边角地里还能看到几棵当年栽种的油茶树,它们已经有一米多高了,甚至已经开始结果。当地一些村民质疑是在“穷折腾”。

  吴大生投诉道:“早在2009年,洋湖村委员会主任吴龙达就以垦荒造林的名义,将山林地平整为荒山,获得东乡县国土局土地平整项目资金66万元。2011年春,吴龙达又在这块荒地上种植油茶树,获退耕还林补偿款4万多元。

  需要交代的一个背景是:2011年,东乡县推广油茶种植,并对油茶低产面积改造,全县总面积达1万多亩。

  岭底村后山200亩的林地就是在这个契机下平整、开发的。谁知此后这块山林地陷入了开发、流转怪圈,面临难以形成产业的窘境。

  吴大生称:“2014年5月,吴龙达没有经过竞标就同张某签订6年的租赁合同,将这块油茶林用来养牛。2015年2月,吴龙达又解除了2014年签订的6年的租赁合同,与几个小组代表一起把200多亩种植4年、开始挂果的油茶树毁掉,然后与江西官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官塘公司)签订了20年的转让承包合同。就在不久前,将‘荒山’承包给该公司种植中山红树。其解除之前签订的6年合同,官塘公司给了养牛人20万元转让费。

  在短短6年间,这块两百多亩的山林地经历了一次山林地平整、三次土地流转。有村民对此举非常不满:“这不是穷折腾嘛!

  村主任欲状告举报者诽谤

  “他这样说我,我要到法院去告他诽谤!”5月22日,吴龙达在小璜镇党委办公室看到举报他的材料后,很是气愤。

  这份题为“举报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被当地一村民传上网,其中包括这200亩山林地的问题。

  为了这事,吴龙达找过东乡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讨还自己清白。网监大队已经立案,但是对于他要对方道歉的请求遭到拒绝。但他仍然坚持:“我会通过法院来解决。

  据了解,吴龙达从2000年1月6日起担任洋湖村委会主任至今。他拿出近年村里签署项目的文件给记者看,并强调:“每一份文件都有村民的签字和手印。

  村里的所有决策都通过了村民表决,这些都反映在文件和合同上。吴龙达说:“土地流转合同也是如此,大多数村民同意了才能完成。

  对于上述举报,吴龙达称:“完全是捏造事实。

  举报材料中,反映了7项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就是岭底村后余家山200多亩山林地的开发、流转。

  对此,吴龙达解释,岭底村屋背山、余家山林地在2008年10月遭遇大火焚烧,2009年3月18日,经召开小组村民大会同意,小组与姜岭高签订了荒山开垦合同(有村民代表签字)。

  后来,姜岭高与岭底村村民吴华明协商,由吴华明从中协调东乡县国土局的土地平整项目进行了土地开垦。

  吴龙达表示,当时是以岭底村小组集体的名义栽种油茶树,东乡县林业部门根据国家政策下拨了37400元的油茶补助款,小组将其作为岭底村小组的集体收入,用于支付油茶苗款及民工工资。但好景不长,由于岭底村小组管理不善,再无资金投入,便又将油茶林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发包。

  2014年6月10日,张建华与岭底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后张建华因经营不善,经村小组同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官塘公司,村小组村民代表在两份合同上签了字。

  目前,这块林地被流转给了栎湾农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据岭底村与官塘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合同显示,余家山面积为100亩、齐家山面积为167亩,山林面积共267亩。承包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种植、养殖、农业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产业等。签字甲方代表为洋湖村委会各村小组组长。

  正式合同上只有少数村民代表签字?

  据吴大生说,集体种植的油茶树由村组集体管理,成活率一般;村民曾要求按人头分到户去管理,以后也能为村民带来效益。但是,吴龙达不同意,村干部也不采纳村民意见。于是,油茶林被一推了之。“这可是拿了国家补贴的?能一推了之吗?

  对此,吴达龙解释道,当时每亩油茶林200元的补助根本不够支付人工费用,才导致油茶林无果而终。

  吴达龙说:“这块山林地包给了一个养牛户,让牛吃油茶林里的草,但是吴大生却给打了除草剂,导致承包不得不终止。

  尽管吴达龙称“土地流转合同是大多数村民同意的”,但是记者发现,岭底村小组在一些土地承包合同上,并没有严格按照村委会全民表决通过。

  比如,今年2月,岭底村与官塘公司的合同中,岭底村作为甲方,只有26个人作为代表人签了字。据了解,岭底村实际人口有500多人。

  村民唐某称:“山林地的流转并没有经过大会讨论,只是找了几个关系好的村民代表,但是很多村民是不同意这个项目落地的,都没有签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处理集体山林地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不过,据岭底村小组长吴雪茂说,在与官塘公司签合同之前,提前召开过村民大会,全村一百多户都到了,表决通过率达90%,但是当时只是签了意向性合同,正式合同上确实只是少数村民代表签字。

  就岭底村所遭遇的问题,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乐认为,村主任在获得国家补贴后,强行推掉油茶林有套取国家补贴的嫌疑。但是是否真的如此,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在国家补贴下发之前,立刻就推掉了那意图就很明显了。如果是出于经济效益或者转变生产方向,也许就不存在这种情况。

  唐乐认为,只有少数村民代表签订的土地出让流转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村民可以要求村委会解释协议内容,重新作出对土地处置的决定。

  镇政府:立项了不再干涉

  对于土地流转上存在诸多问题,分管林权的小璜镇党委委员邓快荣告诉记者,项目只要在省林业厅立项,镇政府不会干涉村里种植什么。

  记者在东乡县国土局2010年的文件中看到,有关于东乡县小璜镇广昌村等八个乡镇十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立项的批复。其中,确实有一项土地平整开发的资金补贴。比如,2009年3月18日,岭底村小组与姜岭高签订荒山开垦合同书。开垦年限为2009年3月18日至2010年12月30日。合同明确,国家给予的补偿费中,除去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全归乙方所有。

  据东乡县国土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土地开发平整的项目承担单位为东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于2009年立项,并于2010年年底验收,土地计算都有规划设计,项目内容包括除杂草、预制板等。

  小璜镇洋湖片由新余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对土地进行平整。

  据了解,这笔东乡县国土局土地平整项目资金总计并非66万元,而是407477.05元。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东乡县财政核算中心打给中标公司,和村委会和村里的个人都没有关系,因此也不存在套用一说。

  5月22日,东乡县林业局副局长高平阳告诉记者,种植油茶林的初衷是因为东乡县当时要打造油茶县,地方财政给予了山主补贴,标准是一亩补200多元。

  高平阳还说,油茶林种植的补贴对象不是村集体,而是山主,如果集体的土地流转出去了,则补贴给流转后承包土地的一方。

  根据高平阳统计,这笔财政补贴并没有4万多元,而是4万元不到。这也证实了村主任所说的37400元油茶补助款更为准确。

  事实证明,村民吴大生的举报内容并不详细,但是岭底村土地流转所暴露出的问题依然值得警惕。

  目前,吴龙达仍在寻求法律途径消除举报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在举报风波中,岭底村的土地流转也像刚种下的中山红树,开始了新一轮的生长,但是如何让它们长成茁壮的大树,还得依靠更为稳固的土地承租关系。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余俊